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存在条件,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1、经济适用房如果已经转为个人完全产权的,这个就完全由个人处置,买卖转让或者赠予等等,这是可以买卖的。
2、没有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存在两种情况:完全住够满五年的,可以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后可以买卖、转让或者赠予。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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