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超过12%,即5%-12%范围内都可以。
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超过12%,即5%-12%范围内都可以。
相关规定: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同。
2.同一单位职工原则上执行同一缴存比例,因特殊情况实行不同缴存比例的,须报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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