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滥用职权罪不是不作为犯罪。滥用职权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不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行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损失,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则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因此,滥用职权罪并非不作为犯罪,而是需要行为人有实际的滥用职权行为,并且该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职权的概念和分类:1、职权的定义:职权是指法律、法规授予公职人员在一定职位上行使的权力和义务;2、职权的分类:按照性质和功能,职权可以分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3、职权的来源:职权通常来源于法律、行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的授权;4、职权的:职权的行使受到法律法规的,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或滥用。综上所述,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不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行需要行为人有实际的滥用职权行为,并且该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而不仅仅是不作为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3种观点: 我国刑法实行罪刑罚相适应原则,构成犯罪就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定罪免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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