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居间合同能否随时解除1、居间合同不能随时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间合同可以解除:(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签署居间合同对方不履行应该怎么办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对于其他不履行合同的处理,相关法律也作出救济的方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受益人选择诉讼。 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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