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领结婚证不可以在外地领。需要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异地婚姻登记手续。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办理结婚证要带些什么办理结婚证要带以下证件: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3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能在北京领证结婚,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均非北京户口,那么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2、如果一方是外地户口,一方是北京户口,那么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需要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3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能在北京领证结婚,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均非北京户口,那么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2、如果一方是外地户口,一方是北京户口,那么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外地人跟北京人结婚10年可以落户,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材料如下:(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能在北京领证结婚,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均非北京户口,那么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2、如果一方是外地户口,一方是北京户口,那么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外地人跟北京人结婚10年可以落户,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材料如下:(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能在北京领证结婚,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均非北京户口,那么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2、如果一方是外地户口,一方是北京户口,那么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一、结婚落户北京户口条件是什么1、结婚落户北京户口条件:外地一方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夫妻结婚需满10年;外地一方需年满45周岁,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二、婚迁户口的流程是什么1、夫妻双方各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要落户的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夫妻投靠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审核后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2、持准迁证到要迁移户口的一方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北京可以领结婚证要看具体情况。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如果有一方的户口在北京,那即使另一方是外地户口也能在北京领结婚证;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那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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