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领结婚证不可以在外地领。需要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异地婚姻登记手续。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办理结婚证要带些什么办理结婚证要带以下证件: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3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能在北京领证结婚,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均非北京户口,那么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2、如果一方是外地户口,一方是北京户口,那么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需要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3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能在北京领证结婚,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均非北京户口,那么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2、如果一方是外地户口,一方是北京户口,那么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外地人跟北京人结婚10年可以落户,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材料如下:(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能在北京领证结婚,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均非北京户口,那么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2、如果一方是外地户口,一方是北京户口,那么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外地人跟北京人结婚10年可以落户,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材料如下:(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能在北京领证结婚,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均非北京户口,那么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2、如果一方是外地户口,一方是北京户口,那么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一、结婚落户北京户口条件是什么1、结婚落户北京户口条件:外地一方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夫妻结婚需满10年;外地一方需年满45周岁,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二、婚迁户口的流程是什么1、夫妻双方各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要落户的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夫妻投靠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审核后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2、持准迁证到要迁移户口的一方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北京可以领结婚证要看具体情况。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如果有一方的户口在北京,那即使另一方是外地户口也能在北京领结婚证;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那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则不可以在北京领取结婚证,必须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一方是北京户口,一方是外地户口,则可以在北京领取结婚证,到北京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取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在北京登记结婚,必须要有一方是北京户籍居民才能办理;办理条件如下: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结婚证外地不可以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北京可以领结婚证要看具体情况。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如果有一方的户口在北京,那即使另一方是外地户口也能在北京领结婚证;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那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婚证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但这里所说的异地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夫妻双方一方中的户口所在地的,也就是说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必须是到其中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准备: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打算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不能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处的异地如果指的是一方户籍所在地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如果指的是两方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地方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婚证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但这里所说的异地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夫妻双方一方中的户口所在地的,也就是说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必须是到其中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老家办理的结婚证需要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在外地。如果双方常住户口仍在老家,只能在老家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有结婚证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2、离婚协议书;3、结婚证;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离婚流程: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外地人在北京办理离婚时需要提供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可以在北京居住辖区办理起诉离婚手续,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法律规定,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外地人跟北京人结婚10年可以落户,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材料如下:(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能在北京领证结婚,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均非北京户口,那么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2、如果一方是外地户口,一方是北京户口,那么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一方属于外地人,另一方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2、男女双方都属于外地人,无法在北京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理,领取结婚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双方均无配偶。二、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凭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5、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6、女方落户后,需要重要办理身份证。三、领结婚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 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 4、双人照需要三张,且为近期免冠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结婚5-10后可以落户。根据北京落户规定,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材料: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北京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外省市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进京入非农业户口受理条件:1、申请人必须达到四十五周岁,并且要达到结婚已经有十年的要求。2、申请人已经有四十六周岁,还达不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达到五年申请人已经达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有两年时间。3、有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子女跟着迁移户口的,并且遵守北京市计划生育的如果是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高于二十五周岁,还要满足没有结婚,没有参加工作的要求。4、持有本地户口的一方必须不是农业户口。
第3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能在北京领证结婚,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均非北京户口,那么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2、如果一方是外地户口,一方是北京户口,那么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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