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工资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而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不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1、省级、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3种观点: 不需要。为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在经济上优待,激发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在全社会倡导爱军拥军的意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军人的转业费要征收个税吗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的通知》规定:属于干部的免税项目或者不属于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有: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保教补助费;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用费);军粮差价补贴。暂不征税的补贴、津贴有5项:军人职业津贴;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伙食补贴。士官退役的退役金是多少士官退役的退役金:按照退役前士官的等级和年限进行判断,士官转业安置为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可以发给经济补助。房屋赠与什么情况下不征收个税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指出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才能办理优待证。所需证件:1、退伍证2、身份证和户口本3、其他证件(义士家眷、伤残证件、参战证件和其余留念以及光彩证书)。办理流程:1、重点优抚对象,请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2、非重点优抚对象,若符合重点优抚对象的条件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程序申请。退役金的标准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一)获得军事委员会、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第1种观点: 打工个人所得税怎么退税流程如下:1、准备申报: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进入系统后将看到“简易申报须知”提示,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简易申报里面,显示“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等;2、确认信息: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3、提交申报:纳税人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4、申请退税: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您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如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一【确定】。如果纳税人在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3、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有助于纳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维护自身利益;有助于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有助于国家不断完善税收;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针对税法中尚未明确规定的行为及税法中优惠而进行的,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以及有关税收的反馈。充分利用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反馈来的信息,可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和改进有关税收,进而可以不断完善和健全我国的税法和税收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三)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主要包括:(1)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2) 性退税。因税收变动;(3) 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2、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和调整税率退税;3、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4、依照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1种观点: 退役军人就业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需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财政专项安排;地方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还有不懂的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军人工资要交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14号)的规定,军人工资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那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退役军人重新就业后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之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工资、薪金所得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内容内,退役军人重新就业后所得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因此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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