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有关人民政治觉悟、政治行为和政治言论方面的规范。基于人民的性质,人民有关政治方面的纪律主要有:不得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形象和威信的口头或书面言论得参加国家明令取缔、禁止以及未依法得到批准的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得参加以反对国家为目的的集会、、示威等活动得参加罢工。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有参加集会、、示威等活动的权利,但是不得以反对国家为目的。2、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对人民行动上的要求。其基本内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参与派性活动,听从组织调度,自觉接受监督,无条件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3、工作纪律。人民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等方面。积极履行公务,一是严格履行《人民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是正确行使《人民法》规定的各项权力,绝不以权谋私是执法不阿,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秉公执法,一是严格公正执法是廉洁执法。工作纪律又称为执法执勤纪律。4、内务纪律。人民的内务纪律涉及人民的内部管理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一是要求在人事管理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唯才是举,任人唯贤是对待人民群众文明礼貌,热情耐心,不推诿搪塞,不敷衍了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二十条 人民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守住政治保障线。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守住组织原则线。三是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干净人,守住廉洁防腐线。四是严守群众纪律,做热爱群众的贴心人,守住党群规矩线。五是严守工作纪律,做履职尽责的担当人,守住工作标准线。六是严守生活纪律,做热爱生活的高尚人,守住生活警戒线。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有关人民政治觉悟、政治行为和政治言论方面的规范。基于人民的性质,人民有关政治方面的纪律主要有:不得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形象和威信的口头或书面言论得参加国家明令取缔、禁止以及未依法得到批准的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得参加以反对国家为目的的集会、、示威等活动得参加罢工。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有参加集会、、示威等活动的权利,但是不得以反对国家为目的。2、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对人民行动上的要求。其基本内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参与派性活动,听从组织调度,自觉接受监督,无条件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3、工作纪律。人民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等方面。积极履行公务,一是严格履行《人民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是正确行使《人民法》规定的各项权力,绝不以权谋私是执法不阿,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秉公执法,一是严格公正执法是廉洁执法。工作纪律又称为执法执勤纪律。4、内务纪律。人民的内务纪律涉及人民的内部管理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一是要求在人事管理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唯才是举,任人唯贤是对待人民群众文明礼貌,热情耐心,不推诿搪塞,不敷衍了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二十条 人民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认真学习贯彻,筑牢思想防线。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大队党支部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发生的重要意义,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要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把上级要求变为自己的自觉行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增强自律意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节日期间,大队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定、《中国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变相送礼、吃喝、旅游以及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万永文大队长再次重申,严禁公车私用,要求大队全体民警要严格遵守警车等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吃请、健身等活动。除工作需要外,中秋节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停用。教育全体民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纪律”、《人民职业道德规范》、《机关人民纪律条令》、市纪委“禁令”、省厅“六条警规”等相关规定,严禁组织、参与,严禁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酗酒滋事,携饮酒,进娱乐等违反“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的行为。三、严格值班备勤,确保节日安全。节日期间,大队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值班备勤工作,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岗位带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勤务工作正常运转,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请示报告,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大队强调,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工作任务不得离岗,严禁脱岗。全体民警要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紧急召回制度。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万永文大队长要求,大队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树立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大队将通过明察暗访、现场督察等方式,加强对大队民警值班备勤、车辆管理、民警遵守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敢于动真碰硬,以“零懈怠”的作风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严肃问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3种观点: 1、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有关人民政治觉悟、政治行为和政治言论方面的规范。基于人民的性质,人民有关政治方面的纪律主要有:不得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形象和威信的口头或书面言论得参加国家明令取缔、禁止以及未依法得到批准的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得参加以反对国家为目的的集会、、示威等活动得参加罢工。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有参加集会、、示威等活动的权利,但是不得以反对国家为目的。2、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对人民行动上的要求。其基本内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参与派性活动,听从组织调度,自觉接受监督,无条件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3、工作纪律。人民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等方面。积极履行公务,一是严格履行《人民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是正确行使《人民法》规定的各项权力,绝不以权谋私是执法不阿,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秉公执法,一是严格公正执法是廉洁执法。工作纪律又称为执法执勤纪律。4、内务纪律。人民的内务纪律涉及人民的内部管理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一是要求在人事管理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唯才是举,任人唯贤是对待人民群众文明礼貌,热情耐心,不推诿搪塞,不敷衍了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二十条 人民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纪律要求:1、政治纪律:不得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形象和威信的口头或书面言论;不得参加国家明令取缔、禁止以及未依法得到批准的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以反对国家为目的的集会、、示威等活动;不得参加罢工。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有参加集会、、示威等活动的权利,但是不得以反对国家为目的。2、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不参与派性活动,听从组织调度,自觉接受监督,无条件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3、工作纪律:积极履行公务,严格履行《人民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正确行使《人民法》规定的各项权力,绝不以权谋私;执法不阿,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秉公执法。4、内务纪律,包含内部管理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一是要求在人事管理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唯才是举,任人唯贤;二是对待人民群众文明礼貌,热情耐心,不推诿搪塞,不敷衍了事,不谋取私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二十条 人民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第二十一条 人民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第二十二条 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民警要忠于中国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永葆政治本色。二、民警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民警要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四、民警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协作,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五、民警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人民职业道德规范一、对党忠诚: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忠于祖国。二、服务人民: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三、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四、清正廉明: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五、团结协作: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六、勇于献身: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七、严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机密。八、文明执勤:谦虚谨慎,不耍,礼貌待人,警容严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警做到纪律严明的措施包括:认真学习贯彻,筑牢思想防线。 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大队党支部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发生的重要意义,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六条 机关的人民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二条 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 人民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第1种观点: 派出所所长违纪如何处罚派出所所长是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派出所所长违纪的,要接受纪律的处罚,依据违纪的情形作出相应的处罚,如警告、降级、开除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24个月。第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2种观点: 1、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有关人民政治觉悟、政治行为和政治言论方面的规范。基于人民的性质,人民有关政治方面的纪律主要有:不得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形象和威信的口头或书面言论得参加国家明令取缔、禁止以及未依法得到批准的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得参加以反对国家为目的的集会、、示威等活动得参加罢工。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有参加集会、、示威等活动的权利,但是不得以反对国家为目的。2、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对人民行动上的要求。其基本内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参与派性活动,听从组织调度,自觉接受监督,无条件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3、工作纪律。人民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等方面。积极履行公务,一是严格履行《人民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是正确行使《人民法》规定的各项权力,绝不以权谋私是执法不阿,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秉公执法,一是严格公正执法是廉洁执法。工作纪律又称为执法执勤纪律。4、内务纪律。人民的内务纪律涉及人民的内部管理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一是要求在人事管理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唯才是举,任人唯贤是对待人民群众文明礼貌,热情耐心,不推诿搪塞,不敷衍了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二十条 人民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种类:警告、开除、记过、降级、撤职。法律依据:《机关人民纪律条令》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违法犯罪活动的;(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二)擅自安排在押人员与其亲友会见,私自为在押人员或者其亲友传递物品、信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三)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四)私带在押人员离开羁押场所的。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谋利的,从重处分。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二)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应当上报的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群体性或者突发性事件等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的;(三)在勘验、检查、鉴定等取证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无辜人员被处理或者违法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四)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羁押、监管等人员脱逃、致残、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第1种观点: 一,六个严禁(异地办案协作)1.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2.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务,文件。3.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4.严禁对异地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扰、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5.严禁在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6.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戴支跨所属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二.六个严禁(违规宴请饮酒)1.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安保任务、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2.严禁领导干部之间、单位之间相互宴请。3.严禁接受下属或地方机关宴请。4.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6.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法律依据:《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一、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二、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 三、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 四、严禁对异地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 五、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六、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带支跨所属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对责任人及其所属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发生正面冲突、引发炒作、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一律对责任人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六项纪律内容如下:1.政治纪律;2.组织纪律;3.廉洁纪律;4.群众纪律;5.工作纪律;6.生活纪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二十条 人民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己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委托单位介绍信,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现在派出所一般不对个人出具该证明,还需要单位的介绍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己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委托单位介绍信,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现在派出所一般不对个人出具该证明,还需要单位的介绍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 1、户籍证明的内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职业、婚姻状况、户口性质和家庭关系等。 2、《申请入户审批表》由户口内勤据实录入微机后打印。录入时要特别注意审核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是否与户籍证明、身份证一致;落户人有曾用名的,须注明。 3、《派出所调查报告》由社区民警根据申报材料,经过调查据实写出。调查报告内容:落户人和被投靠人的基本情况、落户原因(三投靠、购房等)、落户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调查人签字等。 4、父母《准予迁入证明》签发之后出生的婴儿,可随其父亲或母亲按出生办理落户登记。 5、申报随迁子女人数,依照计生部门的规定(农村地区的,少数民族可生育三胎,汉族可生育二胎;城镇的,少数民族可生育二胎,汉族可生育一胎等。)审批。随迁子女人数超过规定的,需提供计生部门计划外生育证明。 6、申报材料中的结婚证、毕业证、身份证、 房屋产权证 、等的复印件必须由社区民警签名确认。市外迁入年满16周岁以上的,须采集身高、血型。 7、达坂城分局审批的享受优惠办理的户口,在达坂城区落户满四年,在其它区有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其它区。 8、马兰军事管辖区居民户口纳入碾子沟派出所常住人口管理,其居民办理户口变动马兰受理后,按照此规范,逐级上报碾子沟派出所、沙区分局和市局审核、审批。 9、申报落户材料中所需的证明,其有效期均为一年。 10、银行、保险、劳动等社会职能部门对户口薄、身份证登记信息有疑问的,派出所凭其出具的要求确认的证明打印信息单,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11、各(分)县局、派出所必须严格依照本规定的要求审批各类户口,不得另行附加任何条件。附:办理户口、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户口本本8元常住人口准迁证张4元常住人口迁移证张4元二代身份证(首领)证20元二代身份证临时证证10元二代证丢失补40元法律客观:《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1种观点: 派出所的建设,应当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既要方便群众、利于工作,又要具有现实适应性和科学超前性,做到功能齐全、安全保密、经济实用、简朴庄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三条 人民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 人民必须以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办公室主任的权利:1、公司印章使用的审核权;2、对重大会议根据需要有现场指挥权 ;3、权限内的财务审批权,对通讯费用的审核权;4、对直接下级人员调配、奖惩的建议权,任免的提名权和考核评价权;5、对所属下级工作的监督、检查权和争议的裁决权。6、对公司后勤的审批权。7、考勤权。8、办公环境日常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过错是指机关人民在执行职务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第三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3种观点: 派出所的建设,应当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既要方便群众、利于工作,又要具有现实适应性和科学超前性,做到功能齐全、安全保密、经济实用、简朴庄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三条 人民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 人民必须以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治安大队与派出所的区别: 1、治安大队是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行为人作出治安 行政处罚 ,而必须以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2、派出所是机关的派出单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违法人实施500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对于500元以上的罚款及拘留等,须以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3、治安大队,是门为了维持一方的社会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宁、社会动态、户籍管理、户口审批、人口统计而设立的专业队伍。治安大队一般由主要领导直接主管。 4、派出所为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机关的派出机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六条机关的人民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队伍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是:全面规范加强队伍的管理,恪守党纪党规,警纪警规,不越底线,不触红线,要敬畏法律,令行禁止,珍惜法律和人民赋予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二条 人民的任务是维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包括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人民的司法。第三条 人民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 人民必须以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第五条 人民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人民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人民考核的五大内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一方面是鼓励人民干实事、求实效,为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另一方面是业绩可以量化,标准比较明确统一,可以防止根据个人好恶或主观印象进行评价。注重实绩,就是防止在人民考核中搞“大锅饭”,实行“平均主义”。但是人民考核不能只看“绩”,而忽视对“德、能、勤、廉”的考核。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二条 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第三条 在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工作,是全国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己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委托单位介绍信,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现在派出所一般不对个人出具该证明,还需要单位的介绍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警证明要派出所有过出警行为才能开,如果派出所不开,你可以向派出所上一级机关或者是县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己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委托单位介绍信,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现在派出所一般不对个人出具该证明,还需要单位的介绍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