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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任责任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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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买第三方责任险,出事故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第三方责任险,分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只是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应当由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应当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害,应当由当事人本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及时向机关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2、保险公司收到报案以后,会派勘察人员进行勘察。在这期间,车主需要保护好交通事故现场;3、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资料,例如修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等。具体的理赔资料可以咨询保险公司的客服;4、保险公司在收到资料以后,会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即可领取相应的保险金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人没人购买交强险,也没有购买商业险的,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并且对未购买交织险一方进行处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1种观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以下材料: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下列材料:1.事故双方的身份、驾驶执照、驾驶证书和保险单原件;2.如果车辆需要进行检验的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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