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拍卖的厂房可以买。依法执行各项规定,符合条件的竞拍者就可以购买法拍房。司法拍卖的房子指的是遭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但是法拍屋并不一定是从银行查封而来的,私人查封也有。多数房屋都有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出去时都会办理设定抵押权,拍卖时银行有优先受偿权。参加竟拍后,一旦成交,是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竟买人一般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一次性交齐全部款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3种观点: 对于生产设备,如果是被申请执行人的,可以裁定查封。一般不可以拍卖赃物,对于赃款赃物,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私自处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于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可以提出上诉、抗诉。如果查封后被申请执行人还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可以裁定拍卖该生产设备。对查封、拍卖生产设备,要与被执行款项相当。禁止重复查封,因此首先采取查封措施的在程序上具有优先处理查封财产的权限,其他不得对同一物再采取重复查封的措施,也不得对正在实施的查封措施予以解除。目前法律上只能是个人的最基本生活保障仅一套房屋、必须的生活用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查封的。查封,是不违背法律文件的。公司设立无效是指已经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被人民确认自始不具备法人资格,任何以公司名义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其发起人承担。【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1种观点: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⑴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⑵人民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2、第2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3、第三次拍卖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4、变卖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5、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我们提到的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较高价格达不到该价格应当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时的拍卖销售价应达到的低价格。司法拍卖应当确定其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来确定;未作评估的,应当参照市价来确定,并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1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是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拍卖未成功的情况,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的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可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房地产拍卖注意事项:1、拍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我们通常要求一次性付款,而且付款时间会比较紧。2、房屋的相邻关系3、房屋有无物业费、水电费或是燃气费等4、拍卖房屋的所有税费要了解清楚5、房屋有无户口6、房屋是否注册了公司7、房屋是否为凶宅8、房屋的风水9、房屋是否包括了装修及家具家电,有些拍卖案件中,会进行分开拍卖10、房屋是否有人正居住11、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无漏水等问题12、房屋有没有拖欠工程款的以上就是拍卖厂房流程是什么问题的回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过户契税:主要占1.5%到3%左右地转让费:主要占1%易登记费:80元易手续费:每平米6元左右2、印花税:占0.1%人所得税:占1%卖手续费:占3%3、这些费用中,有的是拍卖方负责承担,有的是买方负责承担,具体情况可参照房产税说明和规定。4、从现实中看到,拍卖手续费和营业税由卖方负责,在拍卖房屋之前,已经将这些税费加入到起拍价中,不会单独列出。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第3种观点: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⑴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⑵人民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2、第2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3、第三次拍卖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4、变卖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5、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我们提到的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较高价格达不到该价格应当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时的拍卖销售价应达到的低价格。司法拍卖应当确定其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来确定;未作评估的,应当参照市价来确定,并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1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是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拍卖未成功的情况,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的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可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房地产拍卖注意事项:1、拍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我们通常要求一次性付款,而且付款时间会比较紧。2、房屋的相邻关系3、房屋有无物业费、水电费或是燃气费等4、拍卖房屋的所有税费要了解清楚5、房屋有无户口6、房屋是否注册了公司7、房屋是否为凶宅8、房屋的风水9、房屋是否包括了装修及家具家电,有些拍卖案件中,会进行分开拍卖10、房屋是否有人正居住11、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无漏水等问题12、房屋有没有拖欠工程款的以上就是拍卖厂房流程是什么问题的回答。
第1种观点: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人民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2、第2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3、第三次拍卖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4、变卖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5、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我们提到的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较高价格达不到该价格应当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时的拍卖销售价应达到的低价格。司法拍卖应当确定其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来确定;未作评估的,应当参照市价来确定,并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1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是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拍卖未成功的情况,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的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可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房地产拍卖注意事项:1、拍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我们通常要求一次性付款,而且付款时间会比较紧。2、房屋的相邻关系3、房屋有无物业费、水电费或是燃气费等4、拍卖房屋的所有税费要了解清楚5、房屋有无户口6、房屋是否注册了公司7、房屋是否为凶宅8、房屋的风水9、房屋是否包括了装修及家具家电,有些拍卖案件中,会进行分开拍卖10、房屋是否有人正居住11、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无漏水等问题12、房屋有没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屋拍卖流程不是特别的复杂,反而是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必须引起重视,在拍卖前应当对这些做一定的了解,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过户契税:主要占1.5%到3%左右地转让费:主要占1%易登记费:80元易手续费:每平米6元左右2、印花税:占0.1%人所得税:占1%卖手续费:占3%3、这些费用中,有的是拍卖方负责承担,有的是买方负责承担,具体情况可参照房产税说明和规定。4、从现实中看到,拍卖手续费和营业税由卖方负责,在拍卖房屋之前,已经将这些税费加入到起拍价中,不会单独列出。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第3种观点: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⑴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⑵人民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2、第2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3、第三次拍卖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4、变卖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5、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我们提到的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较高价格达不到该价格应当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时的拍卖销售价应达到的低价格。司法拍卖应当确定其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来确定;未作评估的,应当参照市价来确定,并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1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是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拍卖未成功的情况,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的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可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房地产拍卖注意事项:1、拍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我们通常要求一次性付款,而且付款时间会比较紧。2、房屋的相邻关系3、房屋有无物业费、水电费或是燃气费等4、拍卖房屋的所有税费要了解清楚5、房屋有无户口6、房屋是否注册了公司7、房屋是否为凶宅8、房屋的风水9、房屋是否包括了装修及家具家电,有些拍卖案件中,会进行分开拍卖10、房屋是否有人正居住11、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无漏水等问题12、房屋有没有拖欠工程款的以上就是拍卖厂房流程是什么问题的回答。
第1种观点: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人民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2、第2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3、第三次拍卖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4、变卖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5、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我们提到的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较高价格达不到该价格应当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时的拍卖销售价应达到的低价格。司法拍卖应当确定其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来确定;未作评估的,应当参照市价来确定,并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1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是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拍卖未成功的情况,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的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可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房地产拍卖注意事项:1、拍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我们通常要求一次性付款,而且付款时间会比较紧。2、房屋的相邻关系3、房屋有无物业费、水电费或是燃气费等4、拍卖房屋的所有税费要了解清楚5、房屋有无户口6、房屋是否注册了公司7、房屋是否为凶宅8、房屋的风水9、房屋是否包括了装修及家具家电,有些拍卖案件中,会进行分开拍卖10、房屋是否有人正居住11、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无漏水等问题12、房屋有没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屋拍卖流程不是特别的复杂,反而是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必须引起重视,在拍卖前应当对这些做一定的了解,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拍卖的厂房可以买。依法执行各项规定,符合条件的竞拍者就可以购买法拍房。司法拍卖的房子指的是遭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但是法拍屋并不一定是从银行查封而来的,私人查封也有。多数房屋都有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出去时都会办理设定抵押权,拍卖时银行有优先受偿权。参加竟拍后,一旦成交,是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竟买人一般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一次性交齐全部款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3种观点: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⑴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⑵人民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2、第2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3、第三次拍卖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4、变卖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5、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我们提到的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较高价格达不到该价格应当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时的拍卖销售价应达到的低价格。司法拍卖应当确定其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来确定;未作评估的,应当参照市价来确定,并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1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是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拍卖未成功的情况,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的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可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房地产拍卖注意事项:1、拍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我们通常要求一次性付款,而且付款时间会比较紧。2、房屋的相邻关系3、房屋有无物业费、水电费或是燃气费等4、拍卖房屋的所有税费要了解清楚5、房屋有无户口6、房屋是否注册了公司7、房屋是否为凶宅8、房屋的风水9、房屋是否包括了装修及家具家电,有些拍卖案件中,会进行分开拍卖10、房屋是否有人正居住11、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无漏水等问题12、房屋有没有拖欠工程款的以上就是拍卖厂房流程是什么问题的回答。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破产资产管理人向拍卖公司委托,由拍卖公司在报纸或网络上公告。主要有阿里拍卖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条 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对外国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承认和执行的,人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拍卖后,钱先优先与清偿破产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厂房被拍卖,老板逃走不一定就是公司破产。按法律规定 ,企业法人只要满足破产条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申请破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第一百三十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过户契税:主要占1.5%到3%左右地转让费:主要占1%易登记费:80元易手续费:每平米6元左右2、印花税:占0.1%人所得税:占1%卖手续费:占3%3、这些费用中,有的是拍卖方负责承担,有的是买方负责承担,具体情况可参照房产税说明和规定。4、从现实中看到,拍卖手续费和营业税由卖方负责,在拍卖房屋之前,已经将这些税费加入到起拍价中,不会单独列出。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厂房属非居住性质房产,要知道房产总价及原发 票价才能算的。过户税费计算方法如下:卖方税:1、营业税:(评估价-原价)*5.5%。2、土地:(评估价-原价)*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 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3、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价)*20%。买方税:1、契税:评估价*3%。双方税:各一仟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规定。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第十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过户契税:主要占1.5%到3%左右地转让费:主要占1%易登记费:80元易手续费:每平米6元左右2、印花税:占0.1%人所得税:占1%卖手续费:占3%3、这些费用中,有的是拍卖方负责承担,有的是买方负责承担,具体情况可参照房产税说明和规定。4、从现实中看到,拍卖手续费和营业税由卖方负责,在拍卖房屋之前,已经将这些税费加入到起拍价中,不会单独列出。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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