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在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应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直接支付给村民个人。通常情况下,土地补偿费会由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或者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如何支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因此,被征地的村民个人无权直接向征地单位要求支付或者分配土地补偿费。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占用了你们小区的公摊面积,那么你们小区的业委会,应该跟施工队员谈补偿的问题,然后签订一个合同,把补偿款平均分配给你们小区业主。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 市、县级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1种观点: 一、火车噪音扰民归谁管1、火车噪音扰民归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铁路管理部门管辖。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本法所称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四十五条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水路、港口和民用机场及其起降航线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新建公路、铁路线路选线设计,应当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民用机场选址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标准要求。二、噪音标准多少算是扰民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火车扰民的问题有给解决的。火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疗养区、风景名胜区使用汽笛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责令其纠正处罚,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火车扰民属于噪声扰民,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噪声不但会对听力造成损伤,还能诱发多种致癌致命的疾病,也对人们的生活、工作有所干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机动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疗养区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第3种观点: 一、火车扰民可以投诉吗1、火车扰民可以投诉。火车夜间噪音扰民违法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因为噪声也属于一种污染,污染一般都归环保局管,因此火车噪声扰民的,可以向当地环保局或环保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机关报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三)收购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二、扰民投诉方法有哪些1、拨打环保举报热线或服务热线进行举报;2、可以登录有关网络投诉平台进行举报;3、写信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举报;4、直接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上访反映问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规定。1.地方各级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2.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3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城市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城市市区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第三十六条 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第三十七条 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据测算,高5.5米的住宅,平面直线距离公路10米的位置,噪音会衰减0.3分贝,30米衰减4分贝、50米衰减6分贝、100米衰减8.9分贝。根据大量测量和计算机模拟的结果,距离主干道80米的楼房窗外噪声将达到50-65dB(A)左右,实际大小还与周围房子的布局及楼层有关。开窗状态室内噪声将达40-50dB(A),对夜晚休息有较大影响。如果使用隔声效果较好的隔声窗(Rw>40dB)关窗时,室内噪声如能控制在35dB(A)以下,休息将基本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第五条规定:“地方各级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国家规定道路两侧住宅标准是窗外一米<70dB(A),一般来说,距离双向四车道道路80-100米以上噪声自然衰减将小于70dB(A),但是即使不超标,夜晚居住也会受到很大大打扰。无遮拦的情况最好退开道路300m以上,或前面至少有一排平行于道路或两排垂直(即位于垂直道路内的第三排房子),窗外噪声将小于45dB(A)。对于高速公路两侧50m内,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高速公路两侧50m外,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条 地方各级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3种观点: 有规定,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时,应当综合考虑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水路、港口和民用机场及其起降航线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并在交通干线两侧按照规定间隔,建设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设施。建筑工地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施工单位要对配套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并向社会公开。如果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未在销售场所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声影响的情况以及采取或者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或者未纳入买卖合同的,由地方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销售。县级以上应当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一、对噪音诉讼一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因为噪声污染具有瞬时性、变化性,危害后果具有潜在性的特点,受噪声困扰的当事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应注意搜集和保存有关噪声侵权事实的有效证据,一般需要相关的专门鉴定机构出具噪声是否“超标”的书面鉴定结论。2、噪声污染导致的人身损害总是较难联系其因果关系。居住环境噪声超值已影响了居民正常的生活、休息,其身体、精神,意味着受影响的居民比他人附着以更多的负荷、噪音污染构成精神损害的事实成立,这种案件原告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3、我国对于环境污染侵权认定,采取无过错原则,即无论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只要其行为后果产生了超出标准的噪音,产生了污染损害后果,就需承担侵权责任。二、扰民是几点到几点夜间扰民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扰民。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未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应当及时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及实施方案,给人民群众一个更加安静、健康、和谐的声环境和生活空间。【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机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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