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抬头就是买方的名称。当个人或单位在购买商品后,商家开出的中购物人的称谓。如果是个人购买东西,抬头上可以注明“个人”,或是消费者的名字。个人购买东西开出的,只能当作个人消费的凭证,一旦商品出现问题,可凭借维权。若是单位或企业方购买的,可对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3种观点: 1、写客户本人的名字。抬头,就是购买方名称。如个人客户购买,抬头处可以写“个人”两字,也可以写客户本人的名字。2、如企业购买,抬头就写企业名称,而用于企业报销的,开具普通时须同时提供企业抬头及税号。3、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拓展资料:1、对于个人抬头的票据,只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凭据,就可以在税前扣除,除非税法有特殊规定的。但对于个别商家提出的开具个人抬头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的要求,消费者是可以拒绝的,税法规定中没有这一要求。2、符合规范的几种个人抬头的票据包括:医药费单据;机票、火车票和出差过程中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因公出差的个人抬头的签证费财政收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七条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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