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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拿手机取证最长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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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报警有两种保存。一种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还有一种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这个时间能更长。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的摄像数据一般保存半个月,除非他的硬盘非常大,则可能保存一个月。1、监控器录像从理论上来说可以保存无限长的时间,但是实际上一般保存一周到一年的时间。2、一般的治安监控存贮录像的时间在2周到2个月之间,太长的成本比较高,所以一般在1个月左右。如果碰到重大案件的话,请那种高端技术人员,即使过了一两年的也能被修复出来的。如果是主干道路的话,一般保存半年以上,遇到重大案件保留三年以上。而且各地情况略有不同。3、存贮是循环记录的,如果时间长了没有把记录转录下来就会被新的内容覆盖。保存时间不等。有的地方有规定,有的是根据云端储存大小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控告。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报警有两种保存。一种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还有一种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这个时间能更长。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手机被派出所拿走取证,如果要还回来的话,肯定是要等他们取完证,然后会打电话通知你去拿的,一般大概要一个星期左右吧,然后才会通知你去拿。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证手机扣押时间一般是30日,最长时间是30日,涉及到重大案件情况下的,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长手机取证的时间。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第二百二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第二百二十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拿手机去采集证据,是机关按照标准化信息采集相关规定,进行采集等正常警务工作需要,不会对今后工作与生活造成影响。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七条 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机关,经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手机被派出所拿走取证,如果要还回来的话,肯定是要等他们取完证,然后会打电话通知你去拿的,一般大概要一个星期左右吧,然后才会通知你去拿。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证手机扣押时间一般是30日,最长时间是30日,涉及到重大案件情况下的,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长手机取证的时间。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第二百二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第二百二十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证手机扣押时间一般是30日,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行政案件的扣押最长为30日,但涉及到案件复杂重大的,可以申请延长30天,另外对于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手机被派出所拿走取证,如果要还回来的话,肯定是要等他们取完证,然后会打电话通知你去拿的,一般大概要一个星期左右吧,然后才会通知你去拿。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证手机扣押时间一般是30日,最长时间是30日,涉及到重大案件情况下的,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长手机取证的时间。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第二百二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第二百二十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证手机扣押时间一般是30日,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行政案件的扣押最长为30日,但涉及到案件复杂重大的,可以申请延长30天,另外对于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手机被派出所拿走取证,如果要还回来的话,肯定是要等他们取完证,然后会打电话通知你去拿的,一般大概要一个星期左右吧,然后才会通知你去拿。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证手机扣押时间一般是30日,最长时间是30日,涉及到重大案件情况下的,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长手机取证的时间。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第二百二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第二百二十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证手机扣押时间一般是30日,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行政案件的扣押最长为30日,但涉及到案件复杂重大的,可以申请延长30天,另外对于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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