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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唤过还属于自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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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传唤一般不能算自首。经司法机关传讯,不是自动投案。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情况而定,需要主动交代案件经过并配合调查。否则到案后拒不交代也不构成自首的。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第3种观点: 不可以。传唤经司法机关传讯,不是主动到案。一、主动传唤到案是自首吗一般来说,传唤到案不是自首。经传唤到案的嫌疑人,因受传唤后到案的,一般不认定为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传唤到案能否认定为自首不能。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作为一种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自首主要审查是否主动投案和如实供述,如果机关先抓获犯罪嫌疑人并现场传唤,犯罪嫌疑人就没有主动投案的情节,便不构成自首。三、自首的怎么认定?自首的认定标准如下:1、必须是自动投案。在其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传讯、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以及正被追捕、通缉期间,主动投案;2、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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