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租房提前退租是否合法取决于合同约定。若合同有相关条款,则按照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则通常相当于一个月租金。合同中通常包含押金条款,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因此提前退租时押金不会退还。法律分析租房子没有提前告诉不租了是否合法要看合同的约定。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如果对此有所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一般情况是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租赁合同里都有押金条款的,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也就是说提前退租,押金就不退了。拓展延伸法律角度下,租房者搬走前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房东?在法律角度下,根据租赁法规定,租房者在搬走前通知房东的要求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通常建议租房者提前通知房东,以避免纠纷和法律责任。提前通知房东可以展示租房者的诚信,并为双方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留出时间。此外,租房合同中可能存在关于提前通知的具体约定,租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果租房者未提前通知房东搬离,房东可能有权要求租房者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因此,租房者最好在搬离前与房东协商并书面通知,以确保遵守合同要求并维护双方的权益。结语根据租赁法规定,租房者在搬走前通知房东的要求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通常建议租房者提前通知房东,以避免纠纷和法律责任。提前通知房东可以展示租房者的诚信,并为双方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留出时间。租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以确保遵守合同要求并维护双方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3种观点: 我于2003年1月租了一套房子,租期1年,合同签订后发现该处房屋已经发出拆迁通知,于是我与房东增加补充条款:如果在2003年9月前发生动迁,由房东赔偿1个月房租,结果在2003年4月动迁组上门,限定一个星期内必须搬走,否则断水断电。在与房东讨论赔偿事宜时,房东认为动迁属于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因此拒不赔偿。我认为补充条款已经预见了这一情况的发生,不属于不可抗拒因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目前我有如下疑问,请帮助:1.拆迁公告发出后,签定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如无效,责任是房东的还是中介的。我在签合同时不知情,我是否能通过起诉保障自己的权益?2.如合同有效,补充条款是否可做为我得到赔偿的依据?谢谢。可按补充条款的约定主张你方的权利你可以把房东和中介列为共同被告向提起诉讼合同有效,你可按补充协议主张权益。补充条款可以成为你主张赔偿的依据。建议面谈.你好,已经回答你,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当面咨询.请带好相关的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请带好相关的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昨日,接到市民报料,由于西南环线二期道路工程的建设,二戈寨富源南路一休闲中心所租用的房屋也在拆迁范围,在还未与房东协商好装修费赔偿的情况下,休闲中心被房东请人砸坏。据休闲中心的负责人周先生介绍,2002年7月份,他便租下富源南路187号600多平米的临街私人房子,开设洗脚城与溜冰场,租期5年,租金每年4.2万元,前后花去装修费约35万元。5年期满后,又以每年5.2万元的价格续租了2年。2009年7月,续租的房屋再次到期,房东让周先生按半年交一次房租,没有再续签租赁合同。至今年7月,两次续交的房租已到期,由于西南环线二期道路工程的建设,房屋面临拆迁,房东便让周先生交了1.5万元的房租,“以房屋能使用多久再结算房租”。10月20日,因为房子即将拆迁,房东通知周先生搬出房屋。周先生提出,房屋的装修费花去了35万元,房东能否作一定的赔偿时,遭到房东的拒绝,认为“拆迁方只是赔偿房子的钱,而不包括装修费”。10月21日上午,正准备营业的休闲中心突然冲进10多个手持棍棒与铁锹的青年,声称是“房东指派而来”,然后将休闲中心内的玻璃与门窗悉数砸坏。随后,有人悄悄报警才终止了打砸。对此,西南环线二期道路建设工程拆迁现场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拆迁的赔偿均是通过相关部门评估后赔付给房屋所有人,租赁户的赔偿只能与房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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