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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除决定要等6个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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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在搬迁期限内强拆是否违法要根据法律适用程序而定,由作出判决强拆的就是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一、合法强拆需要履行的程序第一,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第二,这时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作出补偿决定,并送达给被征收人;第三,被征收人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第四,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第五,人民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依法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不符合条件的,人民依法作出不准予执行裁定。第六,强拆既可以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执行,实践中大多数情况是由市、县级组织实施。

第2种观点: 强制拆迁是否违法,视情况而定:1、如果已经签订了拆迁协议,或者已经作出了裁决且已生效,但被拆迁人拒不自行拆迁的,那么就可以组织强拆,此时不违法2、如果拆迁问题没有作出生效裁决,此时是违法的。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房屋拆迁的程序如下: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4、发布《拆迁通告》;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6、入户调查;7、评估结果公示;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是可以。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一、当事人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过了三个月,处罚决定书就产生法律效力;二、当事人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接着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后产生法律效力。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是7个工作日内进行强拆。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一、当事人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过了三个月,处罚决定书就产生法律效力;二、当事人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接着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后产生法律效力。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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