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民警一个人录笔录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属于违规行为。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在调查取证时,人民不得少于2人,并表明执法身份。第五十七条 询问违法嫌疑人,应当在的办案场所进行。询问查证期间应当保证违法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在询问查证的间隙期间,可以将违法嫌疑人送入候问室,并按照候问室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去做笔录无权查扣手机。法律规章,只有机关、在为了追查犯罪的情况下才可以侵犯通信秘密。不是重大刑事案件,是没有权利翻看你的手机的,只有他做笔录,可以让他做笔录,但是也不会让你打电话的,是无权,这个是你有个人的隐私权利,除非说此案件关系到手机的某些个人信息,这个是有权利的,如果就是普普通通的案件,他没有权利去翻看你的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二十二条规章:人民不得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九条规章: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九条 经出示相应证件,民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有权进行留置审查,时间一般在24小时内,最长不能超过48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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