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正常早8:30至17:00点,重点地区就不好说了,处罚200元加3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贴单当天算一天,不能当天去处理。理由:正常情况下交警每天在外面开具的罚单都是回去后交给内情录入系统,只有当系统里面有了违章信息,驾驶人才可以去处理。当天去处理可能存在信息还未录入,不能处理的情况。罚单注明3日后去处理主要是考虑到周末两天不上班导致信息录入滞后,造成驾驶人不能处理的情况。所以驾驶人应当在3日后15日内前去处理,超过时间有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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