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的有效期限是永久。只要是立遗嘱人自己亲自进行书写的遗嘱,立遗嘱人死亡之后立刻进行生效,没有期限问题。但是,接受遗赠必须在两个月之内进行表示,而如果对遗产问题,有争议的话在两年之内必须进行诉讼。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衍生问题:遗嘱人自书遗嘱怎么立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1、立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的全文。2、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必须在遗嘱上亲笔注明年、月、日。3、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4、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等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应满足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4、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5、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代书遗嘱对录像人没有要求。只对见证人有要求。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1、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2、见证人之一代书;3、要注明代书遗嘱的年、月、日;4、要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以及遗嘱人的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2种观点: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书与遗嘱这种规范的法律用语相比,属于日常生活用语,一般是死者对自己死亡的交代和对后事的安排,有的遗书中也会包含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不涉及财产处理的遗书则不受法律保护。遗嘱具有不同的形式,不同的遗嘱具有相应的订立要求。比如自己写的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而且要签名注明年月日,不能在打印好之后再签字,打印好之后再签字的遗嘱是无效的。找人代写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要注意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精神病人、不满18岁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三条: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应当具备以下三个形式要件才可认定为遗嘱有效:1.有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见证人当场见证2.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注明年、月、日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以上三个要件缺少任何一个,遗嘱即归为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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