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事调解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民事调解诉讼费何时缴纳?

民事调解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民事调解诉讼费何时缴纳?

来源:爱玩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败诉方负担,调解成功诉讼费可减半。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决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2种观点: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案件审结后,人民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3种观点: 在调解成功的情况下,诉讼双方共同承担诉讼费用,但具体分摊比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依据对案情的认定而确定。调解是一种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方式,它不仅可以减轻负担,缩短审判周期,也可以使当事人早日达成和解,增进彼此关系。在调解成功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各方应当共同承担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包括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具体分摊比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依据对案情的认定而确定。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裁决。需要注意的是,在调解过程中,如果双方协商愉快、解决得当,那么诉讼费用的分摊就不会成为问题。但如果双方无法妥善解决分摊问题,又或者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行动是错误的,那么诉讼费用分摊的比例就可能会发生变化。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如何合理分摊诉讼费用?为避免诉讼费用分摊成为纠纷的新源头,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应该多加注意以下几点:1. 在协商分摊比例时,要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坚持协商一致;2. 针对不同诉讼费用的性质和额度,采取不同的分摊方式,比如一起承担或者按规定比例分摊;3. 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分摊比例,可以请有关部门或专业律师提供帮助,协助协商;4. 在调解协议书中应明确写明双方的诉讼费用分摊比例,以免出现纠纷。在调解成功的情况下,诉讼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诉讼费用。具体分摊比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依据对案情的认定而确定。当事人在协商分摊比例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以避免出现新的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败诉方负担,调解成功诉讼费可减半。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决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2种观点: 调解要钱,依据诉讼交纳办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时要预交受理费用,如果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的,减半收取诉讼费用,所以调解并不是免费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调解,指在人民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根据实际而定。在立案前调解的,不收取诉讼费,但如果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如果在立案后调解结案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1种观点: 民事调解是否需要诉讼费,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当事人是在立案前调解的,不收取诉讼费;2、如果当事人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如果在立案后调解结案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通常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调解需要发生民事纠纷的双方,其中一方主动向另一方请求进行民事纠纷调解解决,并且得到双方的认可,进行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发生民事纠纷后,双方最好要及时迅速查明发生纠纷的原因因素以及发生民事纠纷争议的焦点,及时地发现民事纠纷的性质问题,双方的是非对错,并且进行研究分析双方的责任义务。双方都接受进行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后,在完成各项原因分析调查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约在一起,在第三方的主导下,双方充分说明实际情况和各种道理,耐心地听取他人的看法和要求,消除疑问顾虑,达成调解共识后,在双发签订调解协议条例后,便完成了民事纠纷调解程序。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根据案件类型,按件收费或按案值收费,都有明文规定。调解属于诉讼活动,不另收费,调解成功的出调解书,原告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是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则诉讼中调解减半收费;此外,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调解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现实中一般是由原告先垫付。待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败诉,再由被告支付给原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