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房屋备案的含义具体如下:1、是指所购买的房屋。已在房管局进行购买后的拥有权者登记备案,此备案后将确定此房屋的产权归属人,后期根据此备案信息进行房产证的办理;2、房屋销售备案登记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确保工作的质量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申请、审查、复查、交付、质量监督,后归档。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确保房屋的工作质量。房屋销售备案登记具有很大的方便,和便捷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意义: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关于一房二主问题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备案的意思是指在当地房管部门做的一个手续,正常情况下,只有备过案的合同才是受房管部门承认的合同,它对签订的合同有监督权,贷款是必须备过案的合同才可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房屋备案的含义具体如下:1、是指所购买的房屋。已在房管局进行购买后的拥有权者登记备案,此备案后将确定此房屋的产权归属人,后期根据此备案信息进行房产证的办理;2、房屋销售备案登记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确保工作的质量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申请、审查、复查、交付、质量监督,后归档。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确保房屋的工作质量。房屋销售备案登记具有很大的方便,和便捷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交易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核心是为了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对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就是一套房子只能卖给一个人,以有效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除了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一些地方房产交易中,贷款银行会在审查购房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才会发放贷款。因此大部分开发商办好合同登记备案后,并不会立即将合同交还给购房者,而是交给银行审查以申请贷款,直到银行贷款批下后才将购房合同交还给购房者,这也是现实中购房者需要等待一个月甚至更多时间才能拿回购房合同的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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