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口头遗嘱是可以有法律效力的,但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于危急情况;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且见证人与继承关系当事人无利害关系;3.立遗嘱人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表达本人的真实意思,立遗嘱时未受到欺诈或胁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应符合法定条件,舅舅和兄弟作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和1140条规定,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法律分析一、口头遗嘱舅舅和兄弟见证合法吗1、口头遗嘱舅舅和兄弟见证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舅舅和兄弟作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二、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1、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2、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拓展延伸遗嘱的口头表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亲属的在场见证是否足够确保合法性?口头遗嘱的法律效力与其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度直接相关。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可能被承认,但在其他地区可能无效。因此,为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建议将其书面化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至于亲属的在场见证,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但并不一定足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更为可靠的做法是请专业律师参与并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建议在制定遗嘱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遵守适用的法律规定并最大程度地保护遗产分配的意愿。结语根据以上内容,口头遗嘱舅舅和兄弟见证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舅舅和兄弟作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因此,在制定遗嘱时,建议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书面化遗嘱并请专业律师参与,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紧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的,遗嘱见证人是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舅舅和兄弟见证是不合法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侄子和外甥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当证明人。遗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证遗嘱,一类是没有进行公证的遗嘱,法律上叫自书遗嘱,还有一种叫代书遗嘱。见证人可邀请当地村委会人员、居委会人员或者是家族长辈作为见证人。子女因与遗产有关,不可作为见证人。法律规定,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非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才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紧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的,遗嘱见证人是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舅舅和兄弟见证是不合法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紧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的,遗嘱见证人是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舅舅和兄弟见证是不合法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口头遗嘱是可以有法律效力的,但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于危急情况;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且见证人与继承关系当事人无利害关系;3.立遗嘱人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表达本人的真实意思,立遗嘱时未受到欺诈或胁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紧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的,遗嘱见证人是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舅舅和兄弟见证是不合法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紧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的,遗嘱见证人是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舅舅和兄弟见证是不合法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侄子和外甥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当证明人。遗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证遗嘱,一类是没有进行公证的遗嘱,法律上叫自书遗嘱,还有一种叫代书遗嘱。见证人可邀请当地村委会人员、居委会人员或者是家族长辈作为见证人。子女因与遗产有关,不可作为见证人。法律规定,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非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才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在紧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的,遗嘱见证人是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舅舅和兄弟见证是不合法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口头遗嘱兄弟见证人的法律效力如何?在紧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时,兄弟作为见证人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下人员不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其中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订立口头遗嘱时亲兄弟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故口头遗嘱无效。二、口头遗嘱是由多少个见证人执行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亲属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充当见证人的条件,即该亲属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是立遗嘱人的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对于遗嘱见证人可以是亲属吗的争议,其实在遗嘱中见证人是否可以是亲属不可一概而论,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立遗嘱人的亲属就能作遗嘱见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口头遗嘱是必须要有见证人的,如果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仅需要见证人,还应当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1种观点: 《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只有亲人在场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必须符合形式要件以及实质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口头遗嘱必须在危机的情况下订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解析:一般情况下亲人都与遗嘱继承有利益关系,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一般情况下亲人都与遗嘱继承有利益关系,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口头遗嘱是可以有法律效力的,但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于危急情况;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且见证人与继承关系当事人无利害关系;3.立遗嘱人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表达本人的真实意思,立遗嘱时未受到欺诈或胁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在日常生活中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以下几点:1.只有在濒临死亡等危机时刻订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效。2.在订立遗嘱时条件允许应录音,确认被继承人神智清醒、语言清晰。3.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合法见证人在场见证方能有效。4.口头遗嘱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陈述,语言要准确明了,不能含糊不清,摇头或者点头的表示,不认为是口头遗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3种观点: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5、遗嘱见证人不得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由于遗嘱继承是公民依法处理其私有财产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要式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1种观点: 兄弟姐妹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兄弟姐妹作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2种观点: 遗嘱见证人条件有,具体如下: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有效的遗嘱的条件是,具体如下: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个人的财产。其中,必须注意的是,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这份遗嘱将会被认定是部分无效的;4、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书面遗嘱和录音遗嘱。遗嘱要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在代书遗嘱上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3种观点: 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是兄弟姐妹。应该由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做遗嘱的见证人。遗嘱是被继承人处理个人遗产的重要方式之一,依据我国继承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订立代书遗嘱或者录音遗嘱的,需要有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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