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由双方协商,按照双方的意愿,按照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双方达不成分割协议的,由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一、夫妻分居三年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分居多年而离婚的财产分割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而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分居多年,仍归一方所有。法律规定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能够选择诉讼离婚情况有哪些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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