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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直系血亲,通过遗嘱的方式可以把财产给到其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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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被继承人可以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给其侄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订立遗嘱:去公证机关将遗嘱进行公证;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口头遗嘱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的。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三、遗嘱的设立是不能进行代理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四、口头形式的遗嘱。口头形式遗嘱的条件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二是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六、宣告死亡的情况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被继承人可以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给其侄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订立遗嘱:去公证机关将遗嘱进行公证;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口头遗嘱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的。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三、遗嘱的设立是不能进行代理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四、口头形式的遗嘱。口头形式遗嘱的条件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二是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六、宣告死亡的情况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被继承人可以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给其侄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订立遗嘱:去公证机关将遗嘱进行公证;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口头遗嘱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的。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三、遗嘱的设立是不能进行代理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四、口头形式的遗嘱。口头形式遗嘱的条件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二是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六、宣告死亡的情况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被继承人可以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给其侄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订立遗嘱:去公证机关将遗嘱进行公证;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口头遗嘱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的。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三、遗嘱的设立是不能进行代理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四、口头形式的遗嘱。口头形式遗嘱的条件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二是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六、宣告死亡的情况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可以遗嘱继承给侄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可以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把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被继承人去世后,首先确认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如果有,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自然人的遗嘱中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还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被继承人可以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给其侄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订立遗嘱:去公证机关将遗嘱进行公证;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口头遗嘱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且最好把遗嘱进行公证。但是要符合以下的条件:1、老人完全自愿。2、立遗嘱时神志清晰。3、老人无被人胁迫。4、完全排除其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继承人可以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其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给其侄子,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订立遗嘱:1、去公证机关将遗嘱进行公证;2、订立书面遗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一般是不可以来分遗产,没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被继承人可以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给其侄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订立遗嘱:去公证机关将遗嘱进行公证;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口头遗嘱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的。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三、遗嘱的设立是不能进行代理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四、口头形式的遗嘱。口头形式遗嘱的条件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二是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六、宣告死亡的情况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被继承人可以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给其侄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订立遗嘱:去公证机关将遗嘱进行公证;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口头遗嘱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的。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三、遗嘱的设立是不能进行代理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四、口头形式的遗嘱。口头形式遗嘱的条件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二是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六、宣告死亡的情况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的。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三、遗嘱的设立是不能进行代理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四、口头形式的遗嘱。口头形式遗嘱的条件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二是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六、宣告死亡的情况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一般是不可以来分遗产,没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被继承人可以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给其侄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订立遗嘱:去公证机关将遗嘱进行公证;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口头遗嘱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的。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三、遗嘱的设立是不能进行代理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四、口头形式的遗嘱。口头形式遗嘱的条件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二是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六、宣告死亡的情况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遗产指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所以侄子可以遗嘱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且最好把遗嘱进行公证。但是要符合以下的条件:1、老人完全自愿。2、立遗嘱时神志清晰。3、老人无被人胁迫。4、完全排除其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外甥女可以是遗嘱继承人的。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所以,外甥女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依法通过遗嘱继承遗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舅舅的遗产。舅舅没有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可以由配偶、父母继承遗产,如果配偶、父母不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遗产。如果外甥的母亲,即舅舅的姐妹,先于舅舅死亡的,外甥可以代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遗产指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所以侄子可以遗嘱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来看是合法的:被继承人有自由处分名下财产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定立遗嘱,所以遗嘱可以指定儿子一人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规定可以立遗嘱死后儿子继承吗可以立遗嘱死后由儿子继承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写妻子儿子继承吗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定立遗嘱,所以遗嘱的继承可以写妻子儿子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规定立遗嘱把遗产只给侄女可以吗可以立遗嘱把遗产只给侄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规定儿子立遗嘱让父母继承遗产可以吗儿子立遗嘱让父母继承遗产是可以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规定丈夫立遗嘱房产给儿子妻子可以继承吗丈夫立遗嘱把房产给了儿子的情况下妻子就不能继承遗产房了,因为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要执行遗嘱,除非遗嘱无效,遗嘱无效的原因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3种观点: 一、遗嘱可以写全部财产吗1、遗嘱一般不可以写全部财产。遗嘱需要说明遗产的具体范围的,如果只说所有财产,继承时对于具体财产内容模糊不清,容易导致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因此,遗嘱中,最好对财产的具体范围表示清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二、遗嘱可以让律师代写吗遗嘱可以让律师代写,但是最好多找几个见证人。法律规定至少2个见证人,并且和遗嘱无利害关系,有行为能力,比如代笔的律师可以算一个。如果是公证人员最好。律师代写遗嘱,属于代书遗嘱,要按代书遗嘱的标准找见证人。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

第1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一般是不可以来分遗产,没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一、遗嘱继承如果继承为侄子儿女无权利取得吗1、遗嘱继承如果继承为侄子儿女无权利取得。遗嘱继承中如果没有儿女的名字,儿女是没有资格取得父母的遗产,有遗嘱继承是需要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来进行继承,对于遗嘱继承如果继承为侄子也有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遗嘱继承的取得方式包括了什么遗嘱继承的方式具体如下: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4、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叔叔不能继承侄子的遗产。不是法定继承人,叔叔没有权利继承侄子的遗产,但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协议执行,都没有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特定情况下,侄子侄女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租父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应当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侄女可以代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1种观点: 叔叔无子女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话,侄子不可以继承遗产,该叔叔的父母、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其叔叔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其遗产。其侄子只有在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时可以继承。财产继承的分配,具体如下: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分配;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3、没有遗嘱或者协议的,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一般应当均等分配财产。遗产继承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1、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2、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3、继承人到遗产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叔叔的遗产继承权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叔叔有遗嘱且指定由侄子继承遗产,那么侄子将继承叔叔的遗产。否则,侄子将不具有继承权。在理论上,叔叔没有子女,侄子一般不能继承遗产。但是,如果叔叔的父母或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可以继承叔叔的遗产。如果叔叔的父母和配偶都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叔叔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其遗产。只有当侄子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时,他才能继承叔叔的遗产。法律分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叔叔有遗嘱且指定由侄子继承遗产,那么侄子作为遗嘱继承人,将继承叔叔的遗产。相反,如果叔叔的遗产继承不符合上述情况,侄子将不具有继承权,不能继承叔叔的遗产。在理论上,叔叔没有子女,侄子一般不能继承遗产。但是,如果叔叔的父母或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可以继承叔叔的遗产。如果叔叔的父母和配偶都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叔叔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其遗产。只有当侄子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时,他才能继承叔叔的遗产。结语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在法定继承中,如果叔叔有遗嘱且指定由侄子继承遗产,那么侄子将继承叔叔的遗产。如果叔叔的遗产继承不符合遗嘱规定,侄子将不具有继承权。但在代位继承中,如果叔叔的父母或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可以继承叔叔的遗产。只有当侄子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时,他才能继承叔叔的遗产。因此,在继承遗产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情况:其一、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指定由外甥作为遗嘱继承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的,被继承人去世后,外甥可以继承遗产。其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即在此种情形下,外甥可以代位继承。其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外甥不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的。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三、遗嘱的设立是不能进行代理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四、口头形式的遗嘱。口头形式遗嘱的条件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二是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六、宣告死亡的情况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一般是不可以来分遗产,没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2、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一、立了遗嘱子女还能争产吗1、立了遗嘱子女不能争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如果立遗嘱人此前立过遗嘱且经过公证,对前遗嘱的变更必须经再次公证方有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遗嘱公正后还能更改吗1、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完全取决于立遗嘱人单方个人意愿和意思表示。然而,在法律上遗嘱是一种要求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的变更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2、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3、立遗嘱人可以自己变更或撤销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但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4、如果立遗嘱人过去所立的公证遗嘱与目前的意愿不一致时,可通过公证程序,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若不再经过公证程序,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老人立 遗嘱 的时候不需要子女签字,子女是否签字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签字才能生效的。在我国遗嘱的类型和有效条件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 证人 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所列的达到条件都是有效的遗嘱,但是效力强弱不同。 所以,子女是否在遗嘱上签字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能立遗嘱把全部财产给亲生儿子不给私生子。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需要尊重。如果遗嘱真实有效需要遵从,如果遗嘱存在无效的可能,那么按照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具有和婚生子一样的权利,这时候非婚生子也是可以按照继承顺序继续遗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一、立了遗嘱子女还能争产吗1、立了遗嘱子女不能争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如果立遗嘱人此前立过遗嘱且经过公证,对前遗嘱的变更必须经再次公证方有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遗嘱公正后还能更改吗1、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完全取决于立遗嘱人单方个人意愿和意思表示。然而,在法律上遗嘱是一种要求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的变更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2、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3、立遗嘱人可以自己变更或撤销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但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4、如果立遗嘱人过去所立的公证遗嘱与目前的意愿不一致时,可通过公证程序,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若不再经过公证程序,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且最好把遗嘱进行公证。但是要符合以下的条件:1、老人完全自愿。2、立遗嘱时神志清晰。3、老人无被人胁迫。4、完全排除其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继承给外人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遗产遗赠给某一个人,所以被继承人可以只让一人继承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立遗嘱必须注意几个问题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要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况正常。(如有人认为当事人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对遗嘱效力存有异议,可在庭审时举证证明。2、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要符合相应的规定,这些遗嘱都是有效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要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指生命濒危、无法存续,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见证人以开庭时当庭的证言为依据。3、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的只能是自己的财产(自己的财产想给谁就可以给谁),关于这一点尤其要注意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夫或妻一方在立遗嘱的时候,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第2种观点: 民法典规定外公口头遗嘱外甥可以继承。遗嘱人可以指定继承人或将遗产赠予他人。遗嘱继承的份额原则上应均等,但对有特殊困难或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予以照顾或适当多分。对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对其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法律分析一、民法典规定外公口头遗嘱外甥可以继承吗民法典规定外公口头遗嘱外甥可以继承,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遗产指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所以外甥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遗嘱继承的份额规定1、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如其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外公口头遗嘱外甥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遗嘱人可以通过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的份额原则上应当均等,但对有特殊困难或曾尽过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照顾。对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也可以适当分配遗产。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外公口头遗嘱的外甥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3种观点: 被继承人可以指定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法定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主要方式,法定继承人有两种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孙子女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同时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自书遗嘱法律特征有哪些呢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有权处置自己的遗产。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可以指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遗产。所以被继承人可以指定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遗产指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所以侄子可以遗嘱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死者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是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的,因为兄弟姐妹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看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当事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大伯没有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叔叔的兄弟姐妹,如果大伯的兄弟姐妹都去世,可由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代位继承。另外,如果大伯立了遗嘱的话,侄子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立有遗嘱也属于遗赠,是赠与关系,而非继承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的。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三、遗嘱的设立是不能进行代理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四、口头形式的遗嘱。口头形式遗嘱的条件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二是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六、宣告死亡的情况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一般是不可以来分遗产,没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一般是不可以来分遗产,没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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