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出门可以坐长途汽车,但不得坐高铁等高消费的车。里面有黑名单的人可以出门坐长途汽车,但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无法执行的;(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的;(三)违反人民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被消费措施后,一般不仅不可以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还不可以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除了以。上交通工具外,其他的失信人都可以乘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