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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录下了和征收方的对话,能在法庭上当做证据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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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打官司需要准备的证据,无外乎以下八种类型:(一) 当事人的陈述;(二) 书证;(三) 物证;(四) 视听资料;(五) 电子数据;(六) 证人证言;(七) 鉴定意见;(八) 勘验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2种观点: 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审查后认定。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七十一条人民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证据是指人民审理案件时,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是人民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在民事、经济诉讼中,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只有提出确实、充分的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方能打赢官司。因此,当事人必须树立很强的证据意识。有数个证据材料证明同一事实时,就要判定其证明力的强弱,一般遵循以下规则: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八十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认可的证据,人民应当予以确认。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种观点: 录音是不可以作为直接证据的,但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其一,当事人的陈述。其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其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其四,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其五,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一、非法证据的范围包括: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调查收集证据材料;3、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二、证据的审查要点是什么:1、提供证据的证人与违纪人员之间的关系。分析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或其它不良动机,及由此导致的提供虚据的可能性。如果提供证据的证人与违纪人员之间存在着利害关系,那么他们判断事物的角度就有可能失去公正,就有可能提供虚假的证据;2、提供证据的证人自身的自然状况,包括年龄、健康状况、认识事物的水平等,鉴别所提供证据的可靠性。由于人们的自然状况不同,对事物的认识能力、鉴别能力就存在着差异,所提供的证据的可靠程度就有所不同;3、证据因时间、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是否发生变化,从而鉴别证据的准确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环境的变化,证据本身可能会发生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而失去本来的面貌。证人还会产生记忆的误差,甚至思想或感情上的变化,导致不同证据之间发生矛盾,或者同一证据之间前后发生矛盾。这都会影响证据的准确性、真实性;4、传来证据在传述、转抄中是否有差错;5、调查人员在收集证据中,是否有工作上的原因造成证据的差错。如询问证人的笔录记载是否有遗漏等等;6、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从一证据和其他证据的联系中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录音是偷录的,但只要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不属于违法行为。该录音就可以作为证据向提供。当然,在取得录音证据的同时,尽可能有其它证据相佐证,以充实其证明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提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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