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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不保护的权利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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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受保护的内容有:其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其二、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以及官方正式译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如下: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5、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2、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3、已过保护期的作品。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便为社会所公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受保护的内容有:其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其二、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以及官方正式译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 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受保护的内容有:其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其二、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以及官方正式译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 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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