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意味着不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的措施,但是前提是需要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保证在国家机关调查案件的时候随传随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会受到一定的约束:(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3种观点: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存在以下区别:1、取保候审适用于符合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外执行适用于被人民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2、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的刑事强制措施,而监外执行是执行刑罚时暂时_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3、取保候审的时间跟刑罚的执行没有关系,人民依法判决后,犯罪分子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执行刑罚,监外执行的时间跟刑罚的执行有关系,在监外执行期间,视为执行刑罚;4、取保候审期满后,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会发出解除通知书,对被取保候审人解除其强制措施,监外执行结束后,罪犯还有剩余的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应当由执行机关予以收监,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执行机关应当出具释放证明,放罪犯回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逾期罚息无论是申请哪种网络贷款,一旦出现还款逾期的情况,放贷机构除了会第一时间通知借款人及时还款之外,还会按照相应的标准计收罚息(部分产品还有违约金)。逾期记录记入征信虽说很多网贷渠道暂时还未接入人行征信系统,但没准过不了多久,就会接入人行征信了呢。因此为了个人信用不受损,建议尽量保证按时还款,出现逾期也应第一时间处理。被各种催收如果借款人贷款不还,放贷机构为了收回欠款,就会走催收程序,常见的如短信催收、电话催收、上门催收。严重影响个人生活,为了区区几千块钱也不太值得。被起诉别以为催收没什么大不了的,换个联系方式就行了。其实如果借款人长期欠款不还,放贷机构就会可能将其告上法庭的。如果欠款金额较大,就有可能会坐牢的。之前就有新闻报料,有网友使用白条后不还款,被告上法庭了。所以,切不可心存侥幸哦。日后申请贷款难前面已经提过了很多小贷产品都在申请或者筹备接入央行征信。而且逾期不还也会影响第三方征信评分,日后再想在其他贷款平台上申请贷款就相当困难了。而如果该小贷渠道已经接入了征信,一旦逾期不还,就有可能影响银行贷款审批。即使侥幸审批通过了,授信额度上也会大受影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著作权转移包括继承和继受。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著作财产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转移。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财产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第3种观点: 需要登记,但是不是必须公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有:监外执行适用于判决生效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而取保侯审适用于涉嫌犯罪被拘留或逮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嫌疑犯或被告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意味着不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的措施,但是前提是需要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保证在国家机关调查案件的时候随传随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会受到一定的约束:(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3种观点: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存在以下区别:1、取保候审适用于符合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外执行适用于被人民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2、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的刑事强制措施,而监外执行是执行刑罚时暂时_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3、取保候审的时间跟刑罚的执行没有关系,人民依法判决后,犯罪分子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执行刑罚,监外执行的时间跟刑罚的执行有关系,在监外执行期间,视为执行刑罚;4、取保候审期满后,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会发出解除通知书,对被取保候审人解除其强制措施,监外执行结束后,罪犯还有剩余的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应当由执行机关予以收监,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执行机关应当出具释放证明,放罪犯回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有:监外执行适用于判决生效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而取保侯审适用于涉嫌犯罪被拘留或逮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嫌疑犯或被告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意味着不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的措施,但是前提是需要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保证在国家机关调查案件的时候随传随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会受到一定的约束:(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3种观点: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存在以下区别:1、取保候审适用于符合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外执行适用于被人民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2、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的刑事强制措施,而监外执行是执行刑罚时暂时_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3、取保候审的时间跟刑罚的执行没有关系,人民依法判决后,犯罪分子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执行刑罚,监外执行的时间跟刑罚的执行有关系,在监外执行期间,视为执行刑罚;4、取保候审期满后,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会发出解除通知书,对被取保候审人解除其强制措施,监外执行结束后,罪犯还有剩余的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应当由执行机关予以收监,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执行机关应当出具释放证明,放罪犯回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进行庭外和解需要经过的批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可以在侦查、审判和执行阶段,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和解协议应当书面订立并提交人民审查。未经人民批准,和解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须由取保人代为支付、担保或者提供财产保全;或者经过人民同意,由被告人自行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因此,取保候审期间进行庭外和解需要经过的批准,否则和解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让回家等判决,那么一般是采用定期判决的方式,有可能会判决缓刑,有可能会判决实刑,具体判决结果需要结合案件的审理情况综合考虑,所以需要等待判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庭外和解未能达成协议,取保候审不会受到影响。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其出庭应讯和不逃避法律制裁,而庭外和解并不改变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也不影响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未到庭应讯,由保释人向人民提交被告人的书面申请。人民应当传讯被告人到庭应讯。被告人经传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讯的,应当撤销其取保候审决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规定:“保释人应当保证被保释人在司法机关限定的期限内到案,并履行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被告人到案后,人民应当将保释人解除保释,并依法决定是否取保候审。”因此,即使庭外和解未能达成协议,被告人的取保候审也不会受到影响,保释人仍需履行保证被告人到案的义务,被告人也需遵守的限定期限到案应讯。
第1种观点: 庭外保释是指在被判处拘留或正在羁押期间,通过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来获得临时自由的行为,同时需要履行一定的监管措施和诉讼义务。庭外保释须经过批准后方可实施。庭外保释是指在被判处拘留或正在羁押期间,通过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来获得临时自由的行为,同时需要履行一定的监管措施和诉讼义务。庭外保释可以给被告人一定的自由,在家中等待审判结果,并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人身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庭外保释是必须经过批准后才能实施的。同时,被告人需要遵守规定的各项条件,如离开本市区需经同意等。如果被告人违反了庭外保释的条件,有权收回庭外保释,强制将其移交回看守所等处罚措施。庭外保释和取保候审有何区别?庭外保释和取保候审都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并在被羁押期间给予一定的自由。但二者还是有所区别的。庭外保释是在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后获得的,被告人需要履行一定的监管措施和诉讼义务;取保候审则是在向提供担保后获得的,不需要支付保证金,但需要提供担保人,并遵守规定的各项条件。庭外保释是一种为了保障被告人人身权利并给予一定自由的措施,但需要经过批准并遵守一定的监管措施和诉讼义务。在刑事诉讼中,庭外保释和取保候审等措施都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对于刑事拘留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逮捕后监视居住,也可以决定对其实行监视居住、庭外监视居住或者监视居住并兼以其他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以下是庭外保释与取保后审有的区别:保释是起源于英国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被逮捕或被羁押的人予以释放的制度。它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权利而设置的。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仍然应当尽量保证其作为社会生活中的公民的自由。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保释制度,但是设立了与保释制度比较相似的取保候审制度。取保候审是我国机关、人民和人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保释与取保候审的不同之处在于:1.适用的范围不一样。英国保释的适用范围很广泛。从理论上说,无论什么性质的案件都可以保释,并不因为罪行严重而被拒绝保释。拒绝保释有三种情形:(1)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按照保释要求出庭,如以前保释有潜逃记录而没有合理的解释。(2)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进一步犯罪。这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前的经历与此次犯罪的性质等因素来判定的。(3)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威胁、干扰、伤害证人。一般说来,除特殊案件,如杀人、强奸、持抢劫、外国人犯罪、走私、毒品犯罪及有前科的案件外,其他案件的保释率很高。而在我国,取保候审的范围相对就比较狭窄。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取保候审的范围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2.程序不一样。与我国逮捕必然导致羁押的做法不同,国外实施逮捕后,须决定是羁押、无条件保释还是有条件保释,同时提取指纹并进行DNA取样,决定羁押的,必须在24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内提交治安法官。开庭后,法庭仍须考虑是否应对被告人予以保释。在我国,拘留、逮捕后就必须关押,取保候审是对拘留、逮捕措施的补充,而不是先决考虑。3.权利不一样。在国外,保释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司法部门首先必须优先考虑,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得拒绝。同时,犯罪嫌疑人及其代理人对与司法部门拒绝保释有权利提出上诉。在我国,取保候审主要体现的不是权利而是权力的象征。取保候审的适用不是司法机关优先考虑的措施,他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辩护律师提出申请,理由正当符合条件的司法机关才能够同意并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对于司法机关拒绝申请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辩护律师没有其他的救济措施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取保候审制度是一种司法制度,适用于证据不足或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该制度可以让犯罪嫌疑人获得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看守所。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嫌疑人不逃避并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期满,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保证金须要退回。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制度是一种常见的司法制度,通常适用于那些证据不足或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被拘留或逮捕,但需要受到一定程度的行动自由。这种制度可以让犯罪嫌疑人获得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从而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看守所。因此,对于嫌疑人和家属来说,获得取保候审是极其希望和应当去追求的结果。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嫌疑人不逃避并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期满,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保证金须要退回。拓展延伸取保候审制度是什么?取保候审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种重要的司法措施,它的主要作用是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得到公正、及时和有序的审理。取保候审制度是指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因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案件证据不足以逮捕、但又不能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机关采取的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接受机关的监督,并遵守相关规定和,如不得离开指定地点、不得与特定人员接触、不得破坏案件调查等。同时,取保候审制度也具有一定的风险。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或者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在适用取保候审制度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结语取保候审制度是一种保障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司法制度,适用于证据不足或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犯罪嫌疑人可获得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看守所。取保候审期满,保证金可退回。这一制度体现了司法公正和保障,使嫌疑人和家属在法律程序中享有平等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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