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的主观必备要件有,1、犯罪故意,对犯罪行为本身、犯罪行为对象、危害结果都要有认识。2、犯罪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3、法律事实认识错误,误以为自己的行为没有刑法禁止性,实际上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预备形态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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