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的商品房拆了,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土地性质不同,集体土地拆迁会补偿宅基地低价和重建成本,国有土地拆迁则需根据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来补偿。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老房子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拆迁应该如何赔偿 老的商品房拆了怎么赔-拆迁补偿 老的商品房拆了怎么赔? 为你推荐 老的商品房拆了怎么赔 法律分析:老房子拆了一般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老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是需要看老房子是属于集体土地房屋拆除,还是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若是集体土地拆迁,是会补偿宅基地低价和重建成本;而国有土地拆迁的话,需要根据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朱茂林律师 执业16年 资质认证 2022-05-13 商品房拆迁应该如何赔偿 商品房拆迁的赔偿如下: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在具备哪些条件下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4、无法办理贷款;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肖红律师 执业3年 资质认证 2022-09-20 老的商品房拆了怎么赔? 法律分析:老房子拆了一般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老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是需要看老房子是属于集体土地房屋拆除,还是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若是集体土地拆迁,是会补偿宅基地低价和重建成本;而国有土地拆迁的话,需要根据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张玉国律师 执业25年 资质认证 2022-12-26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