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品房摇号结果可在西安市司法局官方网站查询,打开网站选择楼盘即可查看。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西安摇号规则 西安车牌摇号 西安摇号结果在哪公示? 西安摇号结果在哪公示呢 为你推荐 西安摇号结果在哪公示 法律分析:西安商品房摇号结果可以在西安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上查询。首先打开电脑浏览器,在搜索引擎输入西安市司法局,在页面点击西安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在司法局官方页面点击打开公证处,然后公证处页面选择点击需要查询的楼盘,点击楼盘后就可以查看摇号结果。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章政宝律师 执业4年 资质认证 2022-04-15 西安摇号规则 法律分析:1、二手房交易由“满二满五”放宽至“满二满三”2、每个家庭一次性只能参与一个住房项目的摇号登记3、意向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必须保持一致4、未婚、离异不满三年的单身人群不属于刚需家庭5、购房人群大于开盘套数时优先刚需家庭6、晚上18:00之后严禁摇号法律依据:《西安市房管局发布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一、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及交易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时,住宅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次申请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多次分批、分幢开盘等方式拖延上市销售时间。 (二)由物价部门牵头,进一步强化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指导联席会议制度。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同品质在售项目成交价格,且不接受联席会议价格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 (三)住房限购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可上市交易;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规范商品住房开盘销售行为 (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一次性将所有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严禁采取分幢、分单元或分层等方式进行销售,严禁内部预留房源。开盘及销售时间应在8:00-18:00之间。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前,应在房管部门网站、销售现场、企业网站发布销售公告,明确购房意向登记起止时间(不少于3日)、现场接受认购资料和信息核验起止时间(不少于3日)、全部可售房源(含数量、户型、价格)等内容,不得设置全款优先、拒绝公积金贷款等性条件。 用于销售展示的样板间(每个户型不超过1套)需要暂缓销售的,应在销售公告中注明,并将样板间房源纳入本项目后续销售楼幢统一公开销售。项目最后一期公开销售时,所有房源不得暂缓销售。《西安市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规则指引》一、购房意向登记原则 购房意向登记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有序原则; (二)实名登记原则; (三)购房意向登记与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及身份证明)一致原则。二、组织开展购房意向登记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组织开展购房意向登记: (一)已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 (二)工作人员已通过专门培训并掌握相关法规和业务操作技能; (三)已开通西安市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平台(以下简称购房意向登记平台)信息端口,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 凌灿伟律师 执业10年 资质认证 2022-05-24 西安摇号结果在哪公示? 法律分析:西安商品房摇号结果可以在西安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上查询。首先打开电脑浏览器,在搜索引擎输入西安市司法局,在页面点击西安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在司法局官方页面点击打开公证处,然后公证处页面选择点击需要查询的楼盘,点击楼盘后就可以查看摇号结果。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李巍律师 执业14年 资质认证 202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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