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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改民水民电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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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改民水民电解决如下:
1、如果公寓的业主是个人住户,而且公寓用于居住,那么可以直接到供水、供电部门申请改成民用水电,相关部门受理之后,工作人员会亲自上门对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公寓为四十年的民用公寓后,将公寓改成民用水电;
2、如果公寓的住户是单位用户,住户所在的单位可以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改成民用水电,相关部门受理之后,工作人员也会亲自上门对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公寓为四十年的民用公寓后,将公寓将公寓改成民用水电;
3、如果能够证明公寓楼实际居住,可以由开发商携带所有的资料到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去申报。接下来由工作人员上门来核实,确认一下所申请的公寓是居住用途。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改为民用电。更改成功之后,以后的用水或者用电,包括用天然气等等,就会按照居民的标准来收费,这样就会大大降低生活的成本。
公寓申请民用水电的流程如下:
1、如果能够证明公寓楼实际居住,可以由开发商携带所有的资料到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去申报;
2、接下来由工作人员上门来核实,确认一下所申请的公寓是居住用途。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改为民用电;
3、更改成功之后,以后的用水或者用电,包括用天然气等等,就会按照居民的标准来收费,这样就会大大降低生活的成本。
综上所述,新建住宅以及商务公寓、宿舍项目等应当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已建成的商务公寓、宿舍项目,需要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满足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公寓改民水民电最新 公寓改民水民电最新 公寓改民水民电最新 公寓改民水民电最新 为你推荐 公寓改民水民电的缺点 公寓改民水民电的缺点如下:1、土地使用年限短。公寓土地使用性质为商场、办公、酒店性质。这类公寓因类别不同,土地使用年限仅为40,公寓土地年限到期后可支付少部分费用续期;2、二手交易税费偏高。根据规定,土地的征收即按增值额的高低,对增值部分征收税费。还需按物业交易总价征收营业税;3、房贷利率较高年限短。公寓不受住宅限购、限贷影响,但是商用性质物业,只能首付比较高、最长10年期的贷款,并且部分地区还不能申请公积金房贷;4、不能落户、公寓是不能落户的。公寓和住宅的区别:1、公寓一般是商业性质的房子,产权仅有40年,而住宅是70年产权;2、住宅契税只需交纳总房价的1.5%,公寓所交纳的契税是住宅的两倍,另外还需缴纳相应比例的综合税;3、住宅房年限比较长,允许落户,但公寓等商住房的产权年限短,无法落户。综上所述,公寓是可以改为民水民电的,需要根据地区执行,公寓改民水民电的缺点是有的,也更好的帮助购买了公寓的朋友能够节省用水用电的开支,更好的方便市民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罗仰侠律师 执业4年 资质认证 2023-05-08 为什么有些公寓是民水民电 法律分析:一、存量商办可以改公租房,彻底变性这一条基本上就直接推动商办类产品彻底变成了住宅类产品,不仅是消防、民水民电,以及单单卫生间上下水等问题均可以得到解决,更重要的是可以落户了。二、允许商胁类产品改成集体宿舍,推动企业购置商住二、可以用来当做企业的宿舍,是一条重要的销售出路。因为商住之前由于不能用来居住,所以很多企业买楼只能用作办公,用途受到了。而这-次允许商办类产品用作集体宿舍,就给企业购买提供了新出路,相当于给公司购买提供了一个新的理由。三、可改造公寓酒店类项目,为商办提供了条件支持商办类产品如果改成公寓酒店类项目,意味着商办规划变成了酒店类规划,从办公类产品演变成了酒店类产品。这样一来,整个消防及规划都要重新设定,为酒店类运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本质上是为整栋物业的运营出租提供了便利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贾宝骅律师 执业6年 资质认证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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