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要支付吗

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要支付吗

来源:爱玩科技网


在新老物业公司交替时的空窗期,业主应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要支付吗 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要支付吗 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要支付吗 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要支付吗 为你推荐 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怎么处理 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该支付。在新的物业公司未入驻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一、对物业公司不满意怎么办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新旧物业公司的交替期不是物业服务的空窗期。为保护业主在此期间的权利,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要求业主在此期间支付物业费,直至业主或业主大会选择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二、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在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房屋买受人即业主之前,物业公司不能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在开发商交付房屋以后,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物业费。司法实践中,只要开发商正式通知业主入伙,自业主入伙之日起房屋就不算是空置房。因此,自业主收楼开始,即使房屋无人居住,也应按时全额缴纳物业费。我国物业管理相关法律中没有业主收楼后未入住期间按70%缴纳物业费的规定,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此项约定,否则物业服务费就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三、物业传票该怎么做如果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和不足,业主可以利用举证时间积极的收集证据进行抗辩。确定被物业起诉,收到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的。首先把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拿出来看看,详细解读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明确权责。确定自己拖欠物业费有没有道理。例如:房屋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任,业主就不能以房子质量问题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明确了物业的服务之后,如果发现自己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不充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符合合同约定。那最好及时去物业结清物业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否则,物业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除此之外,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应该属于债权,可以查询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拖欠物业费拒不缴纳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到起诉要求支付。被起诉后,业主要及时到物业结清物业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否则,物业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陈友联律师 执业15年 资质认证 2022-12-09 物业费可以一年结束交 法律分析:物业费大部分都是一年,一年的交基本上是去年的今年交,每次都是这样,根本不用每个月都去交的,这样的话会非常让住户很难接受。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确定交付期限。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李浩律师 执业16年 资质认证 2022-04-26 物业公司到期后不退场,继续工作,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法律主观:物业公司换了之后没交的物业费也要交。 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后,仍然有权利收取其服务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如果业主一味不交,物业公司可以起诉至人民,请求人民依法执行。同时,小区更换物业,前后物业公司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资料和账目都会转交给现物业,你以前欠的物业费会有账可查,也是需要交纳的。 《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 物业服务合同 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 合同终止 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法律客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张玲玲律师 执业13年 资质认证 2023-06-29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