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人才购房补贴:
1、调整补贴对象在湖州市就业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太湖新区指定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2、调整补贴标准:
(1)博士:一次性补贴40万元;
(2)硕士:一次性补贴25万元;
(3)原“985”“211”及“双一 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万元;
(4)普通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15万元;
(5)专科(高职)毕业生:一次性补贴7万元;
(6)正高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30万元;
(7)副高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28万元;
(8)中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15万元;
(9)助理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7万元;
(10)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28万元;
(11)技师:一次性补贴15万元;
(12)高级工:一次性补贴7万元;
(13)中级工:一次性补贴5万元;
(14)初级工:一次性补贴3万元。
申请材料如下:
1、《南太湖新区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阶段性)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护照)、结婚证。
3、申请人学历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技人才 提供经浙江省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任职资格证书,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提供经浙江省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4、申请人在湖州市就业的,提供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和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
5、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6、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及由银行提供的按揭手续办结相关材料证明;
7、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8、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
综上所述,通常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才引进,制定相应的购房补贴。可以直接咨询南太湖新区的相关部门或当地,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南太湖新区人才购房补贴 南太湖新区人才购房补贴 南太湖新区人才购房补贴 南太湖新区人才购房补贴 为你推荐 苏州人才购房补贴 具有硕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件购房补贴。苏州姑苏区最高每个月8000元,最低每个月400元;苏州相城区最高每个月8000元,最低每个月800元;吴江区、高新区、太仓市、吴中区、张家港市最高每个月8000元,最低每个月400元补贴。工作满两年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苏州无自住房或购房记录的,可享受最高30%的优惠;在工业园区中,对于不同的人才给予住房公积金方面的优惠以及最高50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吴江区,不禁对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补贴,对于不同培养层次的毕业生还给予租房补助。在姑苏区、新区、相城区也有相应的住房补贴支持。一、购房补贴申报流程:1、购房人到市行政审批服务房产事务服务中心购房补贴窗口提出申请。2、填写《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3、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申请人及配偶的购房情况进行审核。4、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予以发放。二、请人提出补贴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式一份);2、房屋不动产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贾宝骅律师 执业6年 资质认证 2022-09-29 苏州人才引进买房优惠 苏州人才引进买房优惠:1、申请对象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家庭”),只享受一次优购房;2、受理申请开发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预(销)售方案,并明确优购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15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后集中认购期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学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至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并出具无自有住房等的声明保证后登记认购。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购房的资格申请。法律依据:《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大力实施产业立区、科技兴区、人才强区战略,优化创新创业乐居环境,发挥优购房在配合产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方面的重要作用。 胡文学律师 执业9年 资质认证 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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