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分主犯和从犯的情况下,一般要等主犯归案之后才能判刑,只有主犯逃跑一年以上没有办法抓获归案的,才能把现有的罪犯进行这审判和宣判。从犯的量刑是比照主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来说从犯判处的刑罚不可能比主犯重,但如果从犯有其他从重处罚的情节,比如累犯,那么从犯判处的刑法就会重于主犯了。从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两主犯判的不一样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平等适用刑法原则要求对于不同的犯罪应给与不同的处罚。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因此不一样。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分主犯和从犯的情况下,一般要等主犯归案之后才能判刑,只有主犯逃跑一年以上没有办法抓获归案的,才能把现有的罪犯进行这审判和宣判。从犯的量刑是比照主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来说从犯判处的刑罚不可能比主犯重,但如果从犯有其他从重处罚的情节,比如累犯,那么从犯判处的刑法就会重于主犯了。从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两主犯判的不一样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平等适用刑法原则要求对于不同的犯罪应给与不同的处罚。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因此不一样。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犯不判从犯可以先判。从犯比主犯先判是没有问题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在对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对其所犯罪行无异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就可以判决。另外案件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事实存疑,证据存疑或退回侦查的,不影响其他共案人员的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两主犯判的不一样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平等适用刑法原则要求对于不同的犯罪应给与不同的处罚。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因此不一样。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犯不判从犯可以先判。从犯比主犯先判是没有问题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在对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对其所犯罪行无异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就可以判决。另外案件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事实存疑,证据存疑或退回侦查的,不影响其他共案人员的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两主犯判的不一样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平等适用刑法原则要求对于不同的犯罪应给与不同的处罚。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因此不一样。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犯不判从犯可以先判。从犯比主犯先判是没有问题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在对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对其所犯罪行无异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就可以判决。另外案件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事实存疑,证据存疑或退回侦查的,不影响其他共案人员的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两主犯判的不一样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犯和从犯一起判刑。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对共同犯罪的全部罪行负责。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从犯承担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包括两种人: 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没有主犯就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只有主犯(须二人以上)没有从犯的现象是存在的,而只有从犯没有主犯的现象则不可能存在。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平等适用刑法原则要求对于不同的犯罪应给与不同的处罚。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因此不一样。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根据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的地位及起到的作用,分为主从犯: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共同犯罪也是分为主犯和从犯的,在案情中起主要作用的就是主犯,对于主犯的刑事责任将会从重处理2、在案情中起辅助作用的就是从犯,对于从犯的刑事责任将会从轻处理,具体的需要根据两者在案情中所起到的作用来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从主客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主犯的范围。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包括两种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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