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筹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筹集资金

来源:爱玩科技网
第1种观点: 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1、自有资金。这个主要是自身的存款,一般工作几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存款,这一部分的钱是自己创业的基本基金;2、股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让出企业一部分股权获取投资者的资金,让投资者占股份,成为股东,而不是借贷,是带有一定风险投资性质的融资,是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是创业者与中小企业现实融资渠道;3、债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采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向 非金融机构 民间借的形式进行融资,在一定期限满后当事人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具备抵押、信用、质押担保等某一条件,民间借贷更多的是依靠信用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4、性贷款,是指部门为了支持某一群体创业出台的小额贷款,同时也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5、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 融资租赁合同 ,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6、其他,包括短期的典当,还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租赁、利用留存收益、杠杆收购、吸收直接投资等8种,其中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和利用留存收益这3种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权益资金,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负债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九条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针对不同种类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3种观点: 一、向银行借款这是企业筹资的一种普遍方式。但受银行信贷计划约束,贷款数额有限,同时银行贷款要提供担保,目前企业担保大多实行互保,这样容易受担保单位牵制,造成担保风险,据悉:金华中港房地产公司就是为义乌某企业担保,义乌这家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法人逃跑,造成中港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中港董事长丁庆平一家也于2008年9月30日在中国蒸发,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给金华人民。因此,企业向银行借款最好采用资产抵押担保,资产抵押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这虽然增加了企业资金成本,但降低了筹资风险。二、发行股票、债券筹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的部门核准、审批,目前能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还是极少数,而且筹资成本难以把握。特别是发行股票,因关系到较多方面,目前受全球经经济危机的影响,股市极不稳定,同时发行股票还需对未来发放股利有所筹划,发放太多会减少企业的税后留利,减弱企业发展的后劲,发放太少则会影响企业的声誉以及股票的市场行情和股东的情绪;发行债券企业在制订债券票面利息率时,要使债券票面利率低于企业的资金利润率,以降低债券的筹资风险。长期资金可以做好筹资策划,考虑发行股票、公司债券。三、融资租赁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为了解决资金不足和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的需求,在荣毅仁先生的倡导下,作为增加引进外资的渠道,从日本引进了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概念,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主要股东,成立了中外合资的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和以国内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首付租金一般比银行按揭的首付款更少。这对于资金紧张而业务发展迅猛的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但是,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一般是大型的机器设备,支付的租赁费一般都比较高,采用此种筹资方式一定要做好论证工作和可行性研究。四、利用商业信用筹资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所形成的企业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其筹资的具体形式一般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费用等。在我国利用商业信用等短期资金,一般不需支付任何代价,筹集的资金成本极低,因此,在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下,企业所需的短期资金,尽可能采用商业信用方式筹集,推迟付款时间,以缓解资金短缺状况,搞活资金流通,当然采用商业信用要求购销双方讲究经商道德,恪守信用,做到有借有还。五、内部集资通过企业内部职工筹集资金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筹资方法。按此方法筹资可以筹到一定数额的资金。内部集资有两种原因,一种是企业本身经营状况不佳亏损严重,银行不予贷款,就采用集资款补充流动资金,进行垂死挣扎,但也只有极少数可以起死回生,大多数是无底洞,资金投入有去无回,严重损害职工利益。内部筹集资金往往支付比银行借款利息率更高的利息,增加了企业筹资成本,降低了利润,集资还会扰乱金融秩序,存在内部集资风险,不能盲目采用。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成本。在财务管理中,要根据生产以及其他条件,结合节约使用资金的需求,确定企业进行生产活动所必需的资金数量,同时还要根据不同季节和月份,界定资金需求的高峰和低谷,合理安排资金的投放和收回,减少闲置资金,加速资金周转。认真选择筹资来源,综合考虑资金成本以较小的筹资成本和较少的筹资风险获取同样多的资金为目标。按照经济上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综合考察各种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研究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确定合理的筹资结构,选择最佳方案,降低资金综合成本。

第1种观点: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如下:1、发行公司债券,且一般由发行人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2、发行股份,且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3、其他方式。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如下(1)股份有限公司是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2、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七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1种观点: 一、向银行借款这是企业筹资的一种普遍方式。但受银行信贷计划约束,贷款数额有限,同时银行贷款要提供担保,目前企业担保大多实行互保,这样容易受担保单位牵制,造成担保风险,据悉:金华中港房地产公司就是为义乌某企业担保,义乌这家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法人逃跑,造成中港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中港董事长丁庆平一家也于2008年9月30日在中国蒸发,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给金华人民。因此,企业向银行借款最好采用资产抵押担保,资产抵押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这虽然增加了企业资金成本,但降低了筹资风险。二、发行股票、债券筹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的部门核准、审批,目前能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还是极少数,而且筹资成本难以把握。特别是发行股票,因关系到较多方面,目前受全球经经济危机的影响,股市极不稳定,同时发行股票还需对未来发放股利有所筹划,发放太多会减少企业的税后留利,减弱企业发展的后劲,发放太少则会影响企业的声誉以及股票的市场行情和股东的情绪;发行债券企业在制订债券票面利息率时,要使债券票面利率低于企业的资金利润率,以降低债券的筹资风险。长期资金可以做好筹资策划,考虑发行股票、公司债券。三、融资租赁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为了解决资金不足和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的需求,在荣毅仁先生的倡导下,作为增加引进外资的渠道,从日本引进了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概念,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主要股东,成立了中外合资的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和以国内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首付租金一般比银行按揭的首付款更少。这对于资金紧张而业务发展迅猛的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但是,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一般是大型的机器设备,支付的租赁费一般都比较高,采用此种筹资方式一定要做好论证工作和可行性研究。四、利用商业信用筹资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所形成的企业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其筹资的具体形式一般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费用等。在我国利用商业信用等短期资金,一般不需支付任何代价,筹集的资金成本极低,因此,在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下,企业所需的短期资金,尽可能采用商业信用方式筹集,推迟付款时间,以缓解资金短缺状况,搞活资金流通,当然采用商业信用要求购销双方讲究经商道德,恪守信用,做到有借有还。五、内部集资通过企业内部职工筹集资金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筹资方法。按此方法筹资可以筹到一定数额的资金。内部集资有两种原因,一种是企业本身经营状况不佳亏损严重,银行不予贷款,就采用集资款补充流动资金,进行垂死挣扎,但也只有极少数可以起死回生,大多数是无底洞,资金投入有去无回,严重损害职工利益。内部筹集资金往往支付比银行借款利息率更高的利息,增加了企业筹资成本,降低了利润,集资还会扰乱金融秩序,存在内部集资风险,不能盲目采用。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成本。在财务管理中,要根据生产以及其他条件,结合节约使用资金的需求,确定企业进行生产活动所必需的资金数量,同时还要根据不同季节和月份,界定资金需求的高峰和低谷,合理安排资金的投放和收回,减少闲置资金,加速资金周转。认真选择筹资来源,综合考虑资金成本以较小的筹资成本和较少的筹资风险获取同样多的资金为目标。按照经济上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综合考察各种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研究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确定合理的筹资结构,选择最佳方案,降低资金综合成本。

第2种观点: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发行股票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一、公司债券发行报批条件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条件包括:资产方面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六千万元;对总计发行债券的规定:债券余额加起来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盈利方面的要求: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能够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应用方面的要求:聚集的资金要投给符合国家产业;利率方面的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能比限定的利率水平高;规定的别的条件。公开发行债券聚集的资金,要用于核准的用途。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要符合以上的条件外,还要符合证券法等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请核准。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1种观点: 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1、自有资金。这个主要是自身的存款,一般工作几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存款,这一部分的钱是自己创业的基本基金;2、股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让出企业一部分股权获取投资者的资金,让投资者占股份,成为股东,而不是借贷,是带有一定风险投资性质的融资,是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是创业者与中小企业现实融资渠道;3、债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采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向 非金融机构 民间借的形式进行融资,在一定期限满后当事人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具备抵押、信用、质押担保等某一条件,民间借贷更多的是依靠信用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4、性贷款,是指部门为了支持某一群体创业出台的小额贷款,同时也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5、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 融资租赁合同 ,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6、其他,包括短期的典当,还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租赁、利用留存收益、杠杆收购、吸收直接投资等8种,其中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和利用留存收益这3种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权益资金,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负债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九条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针对不同种类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1种观点: 一、向银行借款这是企业筹资的一种普遍方式。但受银行信贷计划约束,贷款数额有限,同时银行贷款要提供担保,目前企业担保大多实行互保,这样容易受担保单位牵制,造成担保风险,据悉:金华中港房地产公司就是为义乌某企业担保,义乌这家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法人逃跑,造成中港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中港董事长丁庆平一家也于2008年9月30日在中国蒸发,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给金华人民。因此,企业向银行借款最好采用资产抵押担保,资产抵押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这虽然增加了企业资金成本,但降低了筹资风险。二、发行股票、债券筹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的部门核准、审批,目前能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还是极少数,而且筹资成本难以把握。特别是发行股票,因关系到较多方面,目前受全球经经济危机的影响,股市极不稳定,同时发行股票还需对未来发放股利有所筹划,发放太多会减少企业的税后留利,减弱企业发展的后劲,发放太少则会影响企业的声誉以及股票的市场行情和股东的情绪;发行债券企业在制订债券票面利息率时,要使债券票面利率低于企业的资金利润率,以降低债券的筹资风险。长期资金可以做好筹资策划,考虑发行股票、公司债券。三、融资租赁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为了解决资金不足和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的需求,在荣毅仁先生的倡导下,作为增加引进外资的渠道,从日本引进了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概念,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主要股东,成立了中外合资的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和以国内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首付租金一般比银行按揭的首付款更少。这对于资金紧张而业务发展迅猛的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但是,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一般是大型的机器设备,支付的租赁费一般都比较高,采用此种筹资方式一定要做好论证工作和可行性研究。四、利用商业信用筹资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所形成的企业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其筹资的具体形式一般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费用等。在我国利用商业信用等短期资金,一般不需支付任何代价,筹集的资金成本极低,因此,在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下,企业所需的短期资金,尽可能采用商业信用方式筹集,推迟付款时间,以缓解资金短缺状况,搞活资金流通,当然采用商业信用要求购销双方讲究经商道德,恪守信用,做到有借有还。五、内部集资通过企业内部职工筹集资金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筹资方法。按此方法筹资可以筹到一定数额的资金。内部集资有两种原因,一种是企业本身经营状况不佳亏损严重,银行不予贷款,就采用集资款补充流动资金,进行垂死挣扎,但也只有极少数可以起死回生,大多数是无底洞,资金投入有去无回,严重损害职工利益。内部筹集资金往往支付比银行借款利息率更高的利息,增加了企业筹资成本,降低了利润,集资还会扰乱金融秩序,存在内部集资风险,不能盲目采用。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成本。在财务管理中,要根据生产以及其他条件,结合节约使用资金的需求,确定企业进行生产活动所必需的资金数量,同时还要根据不同季节和月份,界定资金需求的高峰和低谷,合理安排资金的投放和收回,减少闲置资金,加速资金周转。认真选择筹资来源,综合考虑资金成本以较小的筹资成本和较少的筹资风险获取同样多的资金为目标。按照经济上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综合考察各种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研究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确定合理的筹资结构,选择最佳方案,降低资金综合成本。

第2种观点: 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1、自有资金。这个主要是自身的存款,一般工作几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存款,这一部分的钱是自己创业的基本基金;2、股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让出企业一部分股权获取投资者的资金,让投资者占股份,成为股东,而不是借贷,是带有一定风险投资性质的融资,是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是创业者与中小企业现实融资渠道;3、债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采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向 非金融机构 民间借的形式进行融资,在一定期限满后当事人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具备抵押、信用、质押担保等某一条件,民间借贷更多的是依靠信用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4、性贷款,是指部门为了支持某一群体创业出台的小额贷款,同时也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5、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 融资租赁合同 ,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6、其他,包括短期的典当,还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1种观点: 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1、自有资金。这个主要是自身的存款,一般工作几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存款,这一部分的钱是自己创业的基本基金;2、股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让出企业一部分股权获取投资者的资金,让投资者占股份,成为股东,而不是借贷,是带有一定风险投资性质的融资,是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是创业者与中小企业现实融资渠道;3、债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采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向 非金融机构 民间借的形式进行融资,在一定期限满后当事人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具备抵押、信用、质押担保等某一条件,民间借贷更多的是依靠信用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4、性贷款,是指部门为了支持某一群体创业出台的小额贷款,同时也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5、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 融资租赁合同 ,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6、其他,包括短期的典当,还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2种观点: 讨要贷款的方法有协商、仲裁或诉讼。债权人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提起诉讼需注意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分析讨要贷款的方法有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拓展延伸筹集资金的有效途径有哪些?筹集资金的有效途径有多种。首先,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来获得资金支持。此外,还可以寻求投资者或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注入,以换取股权或利润分享。另一种方式是发行债券,吸引债券投资者提供资金。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与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投资或分享资源。此外,众筹平台也是一种流行的筹集资金方式,通过广泛的社交网络和在线平台,吸引大量小额投资者的支持。最后,企业还可以寻求的资金支持,通过申请补贴、奖励或其他形式的财政支持来筹集资金。综上所述,筹集资金的有效途径多种多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来获得资金支持。结语针对讨要贷款的方法,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债权人应先与债务人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需注意原告与本案的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提供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此外,企业筹集资金的途径多样,如银行贷款、投资者注资、债券发行、合作伙伴合作、众筹平台等。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来获得资金支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1种观点: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如下:1、发行公司债券,且一般由发行人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2、发行股份,且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3、其他方式。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如下(1)股份有限公司是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2、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七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1种观点: 一,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1、发行公司债券,且一般由发行人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2、发行股份,且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3、其他方式。二,所谓股份有限公司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 资合公司 。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七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2种观点: 一、向银行借款这是企业筹资的一种普遍方式。但受银行信贷计划约束,贷款数额有限,同时银行贷款要提供担保,目前企业担保大多实行互保,这样容易受担保单位牵制,造成担保风险,据悉:金华中港房地产公司就是为义乌某企业担保,义乌这家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法人逃跑,造成中港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中港董事长丁庆平一家也于2008年9月30日在中国蒸发,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给金华人民。因此,企业向银行借款最好采用资产抵押担保,资产抵押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这虽然增加了企业资金成本,但降低了筹资风险。二、发行股票、债券筹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的部门核准、审批,目前能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还是极少数,而且筹资成本难以把握。特别是发行股票,因关系到较多方面,目前受全球经经济危机的影响,股市极不稳定,同时发行股票还需对未来发放股利有所筹划,发放太多会减少企业的税后留利,减弱企业发展的后劲,发放太少则会影响企业的声誉以及股票的市场行情和股东的情绪;发行债券企业在制订债券票面利息率时,要使债券票面利率低于企业的资金利润率,以降低债券的筹资风险。长期资金可以做好筹资策划,考虑发行股票、公司债券。三、融资租赁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为了解决资金不足和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的需求,在荣毅仁先生的倡导下,作为增加引进外资的渠道,从日本引进了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概念,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主要股东,成立了中外合资的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和以国内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首付租金一般比银行按揭的首付款更少。这对于资金紧张而业务发展迅猛的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但是,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一般是大型的机器设备,支付的租赁费一般都比较高,采用此种筹资方式一定要做好论证工作和可行性研究。四、利用商业信用筹资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所形成的企业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其筹资的具体形式一般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费用等。在我国利用商业信用等短期资金,一般不需支付任何代价,筹集的资金成本极低,因此,在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下,企业所需的短期资金,尽可能采用商业信用方式筹集,推迟付款时间,以缓解资金短缺状况,搞活资金流通,当然采用商业信用要求购销双方讲究经商道德,恪守信用,做到有借有还。五、内部集资通过企业内部职工筹集资金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筹资方法。按此方法筹资可以筹到一定数额的资金。内部集资有两种原因,一种是企业本身经营状况不佳亏损严重,银行不予贷款,就采用集资款补充流动资金,进行垂死挣扎,但也只有极少数可以起死回生,大多数是无底洞,资金投入有去无回,严重损害职工利益。内部筹集资金往往支付比银行借款利息率更高的利息,增加了企业筹资成本,降低了利润,集资还会扰乱金融秩序,存在内部集资风险,不能盲目采用。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成本。在财务管理中,要根据生产以及其他条件,结合节约使用资金的需求,确定企业进行生产活动所必需的资金数量,同时还要根据不同季节和月份,界定资金需求的高峰和低谷,合理安排资金的投放和收回,减少闲置资金,加速资金周转。认真选择筹资来源,综合考虑资金成本以较小的筹资成本和较少的筹资风险获取同样多的资金为目标。按照经济上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综合考察各种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研究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确定合理的筹资结构,选择最佳方案,降低资金综合成本。

第1种观点: 一,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1、发行公司债券,且一般由发行人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2、发行股份,且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3、其他方式。二,所谓股份有限公司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 资合公司 。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七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1种观点: 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1、自有资金。这个主要是自身的存款,一般工作几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存款,这一部分的钱是自己创业的基本基金;2、股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让出企业一部分股权获取投资者的资金,让投资者占股份,成为股东,而不是借贷,是带有一定风险投资性质的融资,是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是创业者与中小企业现实融资渠道;3、债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采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向 非金融机构 民间借的形式进行融资,在一定期限满后当事人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具备抵押、信用、质押担保等某一条件,民间借贷更多的是依靠信用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4、性贷款,是指部门为了支持某一群体创业出台的小额贷款,同时也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5、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 融资租赁合同 ,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6、其他,包括短期的典当,还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2种观点: 一、银行贷款银行也许是公司的忠实伙伴,是专门经营贷币信用的特殊企业,它以一定的成本聚集了大量储户的巨额资金,银行就像一个资金“蓄水池”,随时准备向符合其条件的企业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各种期限和数额的贷款。(静想一下和自己熟悉的银行?如:农村信用社、工行、农*银行等)二、信用卡信用卡是创业公司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尽管许多人都认为信用卡是非传统的融资渠道,但新企业利用信用卡融通资金做法已经日益普遍,广为接受。(想一想周围人能帮忙成名办理的信用卡?如:农行、工行、建设*行、中国银行等)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今年初,广州市财政局通过年度财政预算安排5000万建立了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专项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发放贷款,并且可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百分之五十给予贴息,但展期不贴息。四、对于某些公司来说,机构是重要的融资来源。中小企业管理局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资本来源。该局设有多种项目和贷款担保,对中小企业来说非常有帮助。许多机构不仅担供贷款援助,还为中小企业担供职业和技术上的帮助。据悉,广东省将于今年看起的5年内担供20亿元扶持中小型企业。据了解,今年广东财政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2亿元,重点用天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民营企业的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广东将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作为重点支持对象。五、投机资本家投机资本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非同小可。投机资本家把资金投入前途看好的企业中,以换取产权,有时甚至是企业的控制权。(思考一下,如:有资金无项目的“资本家”?)六、投资银行投资银行的金融中介机构,他们可以筹集公司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不过,投资银行不亲自对创业者投资,而是替创业者从外部投资者或放贷者手中筹集资金,他们从中牟利。投资银行家通常对高科技领域企业或创新性产品感兴趣,因为这类产品有巨大的市场潜力,能为他们带来高额收益。投资银行筹集资金的另一个途径是帮助公司“公开上市”。七、供应商能够从供应有商那里取得的融资包括传统的商业信贷,比如卖主在你付款之前把货送到。高-明的现金管理策略应该要求供应商提供赊销条件或者对即期会计款打折。(向多家公司提要求给予帮助)八、合资企业战略伙伴建立合资企业不失为公司融资的有效途径。(如:中小企业业主和经营户等)一种可能性是合资立项、双方都同意投入一笔资金。合资企业也可以解决你的全部资金需求。另一种融资方式是与和你有商业往来的关系的另一家公司,有可能是大公司,建立一种战略伙伴关系。九、经销权转让这个方法颇为新颖,拥有独特殊产品的公司可以通过把产品经销权转让给别人来筹集资金。这和特许经营较为相似,特许经营是通过转让经营方法来收取特费。十、使用费融资这也是一种机关报颖的融资方式。我们可以把这种形式看作是投资者对会公司未来销售资金的垫款。为偿还这笔垫款,企业要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对投资者进行偿付。即使用费。

第1种观点: 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1、自有资金。这个主要是自身的存款,一般工作几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存款,这一部分的钱是自己创业的基本基金;2、股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让出企业一部分股权获取投资者的资金,让投资者占股份,成为股东,而不是借贷,是带有一定风险投资性质的融资,是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是创业者与中小企业现实融资渠道;3、债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采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向 非金融机构 民间借的形式进行融资,在一定期限满后当事人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具备抵押、信用、质押担保等某一条件,民间借贷更多的是依靠信用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4、性贷款,是指部门为了支持某一群体创业出台的小额贷款,同时也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5、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 融资租赁合同 ,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6、其他,包括短期的典当,还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租赁、利用留存收益、杠杆收购、吸收直接投资等8种,其中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和利用留存收益这3种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权益资金,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负债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九条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针对不同种类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3种观点: 一、向银行借款这是企业筹资的一种普遍方式。但受银行信贷计划约束,贷款数额有限,同时银行贷款要提供担保,目前企业担保大多实行互保,这样容易受担保单位牵制,造成担保风险,据悉:金华中港房地产公司就是为义乌某企业担保,义乌这家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法人逃跑,造成中港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中港董事长丁庆平一家也于2008年9月30日在中国蒸发,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给金华人民。因此,企业向银行借款最好采用资产抵押担保,资产抵押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这虽然增加了企业资金成本,但降低了筹资风险。二、发行股票、债券筹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的部门核准、审批,目前能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还是极少数,而且筹资成本难以把握。特别是发行股票,因关系到较多方面,目前受全球经经济危机的影响,股市极不稳定,同时发行股票还需对未来发放股利有所筹划,发放太多会减少企业的税后留利,减弱企业发展的后劲,发放太少则会影响企业的声誉以及股票的市场行情和股东的情绪;发行债券企业在制订债券票面利息率时,要使债券票面利率低于企业的资金利润率,以降低债券的筹资风险。长期资金可以做好筹资策划,考虑发行股票、公司债券。三、融资租赁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为了解决资金不足和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的需求,在荣毅仁先生的倡导下,作为增加引进外资的渠道,从日本引进了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概念,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主要股东,成立了中外合资的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和以国内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首付租金一般比银行按揭的首付款更少。这对于资金紧张而业务发展迅猛的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但是,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一般是大型的机器设备,支付的租赁费一般都比较高,采用此种筹资方式一定要做好论证工作和可行性研究。四、利用商业信用筹资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所形成的企业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其筹资的具体形式一般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费用等。在我国利用商业信用等短期资金,一般不需支付任何代价,筹集的资金成本极低,因此,在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下,企业所需的短期资金,尽可能采用商业信用方式筹集,推迟付款时间,以缓解资金短缺状况,搞活资金流通,当然采用商业信用要求购销双方讲究经商道德,恪守信用,做到有借有还。五、内部集资通过企业内部职工筹集资金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筹资方法。按此方法筹资可以筹到一定数额的资金。内部集资有两种原因,一种是企业本身经营状况不佳亏损严重,银行不予贷款,就采用集资款补充流动资金,进行垂死挣扎,但也只有极少数可以起死回生,大多数是无底洞,资金投入有去无回,严重损害职工利益。内部筹集资金往往支付比银行借款利息率更高的利息,增加了企业筹资成本,降低了利润,集资还会扰乱金融秩序,存在内部集资风险,不能盲目采用。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成本。在财务管理中,要根据生产以及其他条件,结合节约使用资金的需求,确定企业进行生产活动所必需的资金数量,同时还要根据不同季节和月份,界定资金需求的高峰和低谷,合理安排资金的投放和收回,减少闲置资金,加速资金周转。认真选择筹资来源,综合考虑资金成本以较小的筹资成本和较少的筹资风险获取同样多的资金为目标。按照经济上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综合考察各种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研究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确定合理的筹资结构,选择最佳方案,降低资金综合成本。

第1种观点: 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1、自有资金。这个主要是自身的存款,一般工作几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存款,这一部分的钱是自己创业的基本基金;2、股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让出企业一部分股权获取投资者的资金,让投资者占股份,成为股东,而不是借贷,是带有一定风险投资性质的融资,是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是创业者与中小企业现实融资渠道;3、债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采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向 非金融机构 民间借的形式进行融资,在一定期限满后当事人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具备抵押、信用、质押担保等某一条件,民间借贷更多的是依靠信用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4、性贷款,是指部门为了支持某一群体创业出台的小额贷款,同时也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5、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 融资租赁合同 ,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6、其他,包括短期的典当,还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租赁、利用留存收益、杠杆收购、吸收直接投资等8种,其中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和利用留存收益这3种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权益资金,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负债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九条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针对不同种类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1种观点: 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1、自有资金。这个主要是自身的存款,一般工作几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存款,这一部分的钱是自己创业的基本基金;2、股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让出企业一部分股权获取投资者的资金,让投资者占股份,成为股东,而不是借贷,是带有一定风险投资性质的融资,是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是创业者与中小企业现实融资渠道;3、债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采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向 非金融机构 民间借的形式进行融资,在一定期限满后当事人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具备抵押、信用、质押担保等某一条件,民间借贷更多的是依靠信用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4、性贷款,是指部门为了支持某一群体创业出台的小额贷款,同时也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5、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 融资租赁合同 ,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6、其他,包括短期的典当,还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1种观点: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发行股票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一、公司债券发行报批条件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条件包括:资产方面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六千万元;对总计发行债券的规定:债券余额加起来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盈利方面的要求: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能够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应用方面的要求:聚集的资金要投给符合国家产业;利率方面的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能比限定的利率水平高;规定的别的条件。公开发行债券聚集的资金,要用于核准的用途。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要符合以上的条件外,还要符合证券法等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请核准。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2种观点: 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1、自有资金。这个主要是自身的存款,一般工作几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存款,这一部分的钱是自己创业的基本基金;2、股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让出企业一部分股权获取投资者的资金,让投资者占股份,成为股东,而不是借贷,是带有一定风险投资性质的融资,是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是创业者与中小企业现实融资渠道;3、债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采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向 非金融机构 民间借的形式进行融资,在一定期限满后当事人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具备抵押、信用、质押担保等某一条件,民间借贷更多的是依靠信用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4、性贷款,是指部门为了支持某一群体创业出台的小额贷款,同时也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5、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 融资租赁合同 ,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6、其他,包括短期的典当,还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3种观点: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1、发行股票;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股东拥有公司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证书 ,也是股东据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价格随行就市。股票的种类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等。2、公司债券;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手续发行,承担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一定利息和偿还本金义务的有价证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 ,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公司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事务和业务的决策,只是根据债券金额享有向公司请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权利。公司债券清偿期届满时,公司负有向债券持有者清偿债券本金的义务,公司解散时,债券持有者有权优先从公司财产中受偿。风险提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有:发行股票。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股东拥有公司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证书,也是股东据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价格随行就市。股票的种类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等。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手续发行,承担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一定利息和偿还本金义务的有价证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公司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事务和业务的决策,只是根据债券金额享有向公司请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权利。公司债券清偿期届满时,公司负有向债券持有者清偿债券本金的义务,公司解散时,债券持有者有权优先从公司财产中受偿。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以下这些: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几种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实际上,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三种,即:减少股份数额、减少股份金额以及这两者相结合的方式。1、减少股份,即每股金额不减只是减少股份总额。具体的操作又可以分为消除股份与合并股份。前者指取消一部分股份或特定股份,后者指合并两股或三股以上的股份为一股;2、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的金额,具体实施可分为免除、发还以及注销三种办法:免除指对尚未缴足股款的股份,免交一部分或其全部欠交的股款;发还指对已缴足股款的股份,发还一部分股款于股东本人;注销是指在公司亏损时,以减少每股金额而抵消股东弥补资本的责任;3、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哪些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实际上,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三种,即:减少股份数额、减少股份金额以及这两者相结合的方式。1、减少股份,即每股金额不减只是减少股份总额。具体的操作又可以分为消除股份与合并股份。前者指取消一部分股份或特定股份,后者指合并两股或三股以上的股份为一股;2、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的金额,具体实施可分为免除、发还以及注销三种办法:免除是指对尚未缴足股款的股份,免交一部分或其全部欠交的股款;发还指对已缴足的股款的股份,发还一部分股款于股东本人;注销是指在公司亏损时,以减少每股金额而抵消股东弥补资本的责任;3、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哪几种方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风险提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租赁、利用留存收益、杠杆收购、吸收直接投资等8种,其中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和利用留存收益这3种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权益资金,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负债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九条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针对不同种类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2种观点: 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1、自有资金。这个主要是自身的存款,一般工作几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存款,这一部分的钱是自己创业的基本基金;2、股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让出企业一部分股权获取投资者的资金,让投资者占股份,成为股东,而不是借贷,是带有一定风险投资性质的融资,是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是创业者与中小企业现实融资渠道;3、债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采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向 非金融机构 民间借的形式进行融资,在一定期限满后当事人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具备抵押、信用、质押担保等某一条件,民间借贷更多的是依靠信用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4、性贷款,是指部门为了支持某一群体创业出台的小额贷款,同时也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5、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 融资租赁合同 ,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6、其他,包括短期的典当,还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3种观点: 一、向银行借款这是企业筹资的一种普遍方式。但受银行信贷计划约束,贷款数额有限,同时银行贷款要提供担保,目前企业担保大多实行互保,这样容易受担保单位牵制,造成担保风险,据悉:金华中港房地产公司就是为义乌某企业担保,义乌这家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法人逃跑,造成中港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中港董事长丁庆平一家也于2008年9月30日在中国蒸发,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给金华人民。因此,企业向银行借款最好采用资产抵押担保,资产抵押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这虽然增加了企业资金成本,但降低了筹资风险。二、发行股票、债券筹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的部门核准、审批,目前能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还是极少数,而且筹资成本难以把握。特别是发行股票,因关系到较多方面,目前受全球经经济危机的影响,股市极不稳定,同时发行股票还需对未来发放股利有所筹划,发放太多会减少企业的税后留利,减弱企业发展的后劲,发放太少则会影响企业的声誉以及股票的市场行情和股东的情绪;发行债券企业在制订债券票面利息率时,要使债券票面利率低于企业的资金利润率,以降低债券的筹资风险。长期资金可以做好筹资策划,考虑发行股票、公司债券。三、融资租赁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为了解决资金不足和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的需求,在荣毅仁先生的倡导下,作为增加引进外资的渠道,从日本引进了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概念,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主要股东,成立了中外合资的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和以国内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首付租金一般比银行按揭的首付款更少。这对于资金紧张而业务发展迅猛的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但是,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一般是大型的机器设备,支付的租赁费一般都比较高,采用此种筹资方式一定要做好论证工作和可行性研究。四、利用商业信用筹资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所形成的企业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其筹资的具体形式一般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费用等。在我国利用商业信用等短期资金,一般不需支付任何代价,筹集的资金成本极低,因此,在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下,企业所需的短期资金,尽可能采用商业信用方式筹集,推迟付款时间,以缓解资金短缺状况,搞活资金流通,当然采用商业信用要求购销双方讲究经商道德,恪守信用,做到有借有还。五、内部集资通过企业内部职工筹集资金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筹资方法。按此方法筹资可以筹到一定数额的资金。内部集资有两种原因,一种是企业本身经营状况不佳亏损严重,银行不予贷款,就采用集资款补充流动资金,进行垂死挣扎,但也只有极少数可以起死回生,大多数是无底洞,资金投入有去无回,严重损害职工利益。内部筹集资金往往支付比银行借款利息率更高的利息,增加了企业筹资成本,降低了利润,集资还会扰乱金融秩序,存在内部集资风险,不能盲目采用。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成本。在财务管理中,要根据生产以及其他条件,结合节约使用资金的需求,确定企业进行生产活动所必需的资金数量,同时还要根据不同季节和月份,界定资金需求的高峰和低谷,合理安排资金的投放和收回,减少闲置资金,加速资金周转。认真选择筹资来源,综合考虑资金成本以较小的筹资成本和较少的筹资风险获取同样多的资金为目标。按照经济上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综合考察各种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研究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确定合理的筹资结构,选择最佳方案,降低资金综合成本。

第1种观点: 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1、自有资金。这个主要是自身的存款,一般工作几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存款,这一部分的钱是自己创业的基本基金;2、股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让出企业一部分股权获取投资者的资金,让投资者占股份,成为股东,而不是借贷,是带有一定风险投资性质的融资,是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是创业者与中小企业现实融资渠道;3、债权融资,是指创业者或中小企业采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向 非金融机构 民间借的形式进行融资,在一定期限满后当事人必须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具备抵押、信用、质押担保等某一条件,民间借贷更多的是依靠信用和第三方担保的形式;4、性贷款,是指部门为了支持某一群体创业出台的小额贷款,同时也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基金等;5、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定 融资租赁合同 ,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对承租人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的目的;6、其他,包括短期的典当,还有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2种观点: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发行股票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一、公司债券发行报批条件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条件包括:资产方面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六千万元;对总计发行债券的规定:债券余额加起来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盈利方面的要求: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能够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应用方面的要求:聚集的资金要投给符合国家产业;利率方面的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能比限定的利率水平高;规定的别的条件。公开发行债券聚集的资金,要用于核准的用途。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要符合以上的条件外,还要符合证券法等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请核准。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