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 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法律依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三条 国家对湿地实行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第四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应用推广研究成果,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第3种观点: 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为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实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实地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各级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通过湿地保护日、湿地保护宣传周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湿地保律法规和湿地保护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林业草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国湿地资源状况、自然变化情况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要求,确定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报批准。地方各级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的要求。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各级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通过湿地保护日、湿地保护宣传周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湿地保律法规和湿地保护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林业草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国湿地资源状况、自然变化情况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要求,确定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报批准。地方各级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第十四条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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