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是一种赠与行为。子女成为产权所有人,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但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与孩子共同生活。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不能随意转让,除非为其利益,需提供合法证据。
法律分析
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房屋意味着这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指赠与人无偿将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产赠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一旦经过登记,就实际上进行了交付,赠与关系便成立。因此,子女成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在离婚时不应分割。然而,在父母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在孩子名下的房屋中。
父母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购买房屋后,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例如孩子患有重病或要出国留学等。即便为了孩子的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通常也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例如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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