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刑罚规定及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人员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严重后果将导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特别严重后果将导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立案标准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犯罪嫌疑人脱逃3次以上;脱逃后报复或继续犯罪;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判刑规定如何
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既遂的,具体判刑处罚的规定为: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本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2、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3人次以上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报复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的;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刑罚明确规定为: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特别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立案标准包括:致使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3人次以上;脱逃后报复、继续犯罪等情形;以及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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