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会的。应当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缴纳水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纳的,应当向供水企业说明。供水企业向欠费用户发出缴费通知并送达到户15日后,欠费用户无正当理由仍未能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可以先对欠费用户按日加收应缴水费的滞纳金,然后两个月后还是这样的话就对欠费用户停止供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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