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债券违约的基本分类是什么

债券违约的基本分类是什么

来源:爱玩科技网


一、长期债券违约的定义

长期债券或长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

1、长期债券未到期前,债券发行主体破产或被接管。

2、债券发行主体不能在此长期债券到期日后9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3、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

4、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5、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

二、短期债券违约的定义

短期债券或短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

1、短期债券主体不能在债券到期日后3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2、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等;

3、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4、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

以上是由律聊网律师为大家介绍的债券违约的基本分类,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