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4、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婚姻法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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