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论不符合法律规定时,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非前置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申请工伤认定被拒、不受理决定不服,单位对缴费费率不服,医疗机构对协议未履行不服,工伤职工对待遇核定有异议,均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法律中规定,对工伤认定的结论不符合的,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提起复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程序和要求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明、医疗证明等。其次,申请人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递交复议申请书,并确保申请书的内容准确、完整。接下来,劳动保障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受理,并组织复议委员会进行复议审查。复议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工伤认定材料进行审查,并听取申请人和相关证人的陈述。最后,复议委员会将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复议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复议决定书。申请人可以根据复议决定书的内容,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如提起行政诉讼。在整个程序中,申请人需要遵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包括: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不服、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经办机构未履行协议或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有异议等。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准备材料、递交申请书、受理申请、复议审查、听取陈述等。申请人需遵守时间和要求,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和县级以上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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