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提出的,应当要求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2、如果认为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机关立案,在这种情况下,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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