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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与受贿罪在法律定义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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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公共财物;客观手段不同,受贿罪为他人谋利益,非法索取财物;贪污罪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主观目的不同,受贿罪为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法律分析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拓展延伸

贪污罪与受贿罪:法律界线上的差异

贪污罪与受贿罪在法律定义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首先,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占有、挪用、私分公共财物的行为。而受贿罪则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特定人员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利益,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其次,在法律界线上,贪污罪注重的是公共财物的占有和使用,而受贿罪则侧重于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否涉及受贿。此外,贪污罪的主体对象是公共财物,而受贿罪的主体对象是财物或利益。因此,尽管贪污罪与受贿罪都属于犯罪,但在法律定义上的区别使得它们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和刑事责任不尽相同。

结语

总结来说,贪污罪和受贿罪在侵犯客体、侵犯对象、犯罪手段和犯罪目的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贪污罪是公职人员以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而受贿罪是公职人员或其他特定人员接受财物、利益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对待这两种犯罪的处理方式和刑事责任也不尽相同。这些差异需要在法律适用和司法判决中予以充分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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