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分立有两种形式,分别是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存续分立是企业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没有改变原企业的信息,被分立的企业作为另一个法人存在;新设分立是将原企业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企业,被分立原企业依法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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