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该怎么办?

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该怎么办?

来源:爱玩科技网


可申请强制执行办理过户。

如果对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不过户会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只登记一方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出售,并且过户给第三人。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登记一方可将该房产向第三人进行抵押。

1、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的,另一方可以到起诉,请求判决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2、经判决后,仍不配合房产过户的,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依法向房管局下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予以过户。

一、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