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烟台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2、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 3、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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