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拖欠可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支付被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对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可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
法律分析
拖欠民工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我国法律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拓展延伸
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途径与维权手段
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途径与维权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民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其次,民工还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将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告上法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民工还可以寻求相关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例如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等,他们可以协助民工维权,并推动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此外,民工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集体维权等方式来增加维权的力量。综上所述,民工在面对拖欠工资问题时,可以综合运用法律途径与维权手段,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通过劳动仲裁、起诉、寻求劳动保障部门帮助以及媒体曝光等方式,民工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被迫支付赔偿金。民工应当充分利用法律途径与维权手段,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 【施行时间】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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