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分割原则是夫妻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起诉,赠与人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则不分割。离婚时,共同购买的房屋由取得房屋的一方支付未取得房屋一方一半价值,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及增值部分视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分析
一、婚后受赠与所得的房产怎么分割
1、婚后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分割,人民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1、结婚后共同购买房屋,并且取得了房屋使用权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给付未取得房屋一方的房屋价值的一半。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取得房产证,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以及共同还贷的部分,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婚后受赠与所得的房产的分割,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人民起诉分割。通常会判决给一方,并要求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若赠与人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则不需要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将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共同购买且取得房屋使用权的房产,取得房子的一方需支付未取得房屋一方一半房屋价值。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的部分一般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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